
- 政务通告-1
为保障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宁静、做好生活饮用水监视治理,市水务局和市疾控局配合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饮用水水质日常羁系事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8月20日至9月20日向社会果真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了本市供水类型,将本市供水类型分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共有调压调蓄设施)、疏散供水等,归纳了供水设施属性、内容和建设规模。疏散供水即疏散居民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浅易设施的供水方式,设施设计供水规模应小于10立方米/天,设计供水人口小于100人。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规范本市供水单元水质检测频次与内容。都市集中式供水单元水样采样点的设置应有代表性,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应划分设置在集中式供水单元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处,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数量选在水质易受污染的所在和管网系统老旧部位,出厂水污浊度、色度、臭和味等项目检测频率每日不少于1次。接纳地表水、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水水质同样应切合相关质量尺度。
农村集中式供水单元采样点,应选在水站出水口、水质易受污染的所在、居民经常用水点及管网末梢等部位,农村自建设施供水单元检测项目及频率为每年1次。二次供水(共有调压调蓄设施)单元采样点设置在设备出水处。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本市应规范水质信息报送和检测结果果真。都市公共供水单元应定期向社会宣布水质检测数据,都市自建设施供水单元应将检测结果在供水单元显著位置公示。乡镇公共供水单元、规模化以上的乡村供水站,至少每半年将相应的水质检测数据报送区水务部门和疾控部门(上半年在当年9月30日前,下半年在次年2月10日前),供水单元应当通过便于民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果真水质检测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各区要探索建设“供水单元自检、政府监视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供水设施水质检测全笼罩、巡查巡检全笼罩,确保供水厂站运行宁静、水质达标。(胡子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