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人的职责定位
治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依法履行接管、视察、治理、处分等职责。
(二)治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治理人的权利

2.治理人的义务
《企业破产法》第27条要求治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实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廉洁公正;
(2)依法实时披露信息;
(3)实时推动法式、积极视察事实;
(4)积极与债权人相同。
(三)治理人的监视机制
1.监视机制
2.对治理人履职不妥的责任追究
凭据《企业破产法》第130条,治理人未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肩负赔偿责任。个体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治理人的履职行为进行追责,以实现对治理人的监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