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视讯市条约示范文本
- 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相助共建
BF--2026--0120
条约编号:
PA视讯市商品房现房买卖条约
出 卖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衡宇所有权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衡宇坐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6年4月修订
目 录
说明
特别提示
术语解释
第一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二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三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
第四章 商品房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五章 不动产挂号
第六章 前期物业治理
第七章 其他事项
说 明
1.本条约文本为示范文本,由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配合制定,供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条约时参照使用。
2.签订本条约文本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工程竣工验收存案等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条约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条约,并在签订本条约前仔细阅读条约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增补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条约文本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条约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条约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增补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针对条约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凭据所售衡宇及所在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增补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增补协议。增补约定和增补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执法、行政规则的强制性划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限制买受人主要权利。
6.本条约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 ,以示删除。
7.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划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凭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发生的损失赔偿额的盘算要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太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淘汰。
8.双方当事人可以凭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条约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条约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条约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条约原件。
特别提示
一、出卖人须知
(一)关于计划建设
1.出卖人应当凭据计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划定的条件建设、交付商品房,并凭据计划性质销售,非住宅衡宇不得擅自改变性质和内部结构作为住宅出售。
2.出卖人应当凭据计划用途治理不动产挂号;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有部门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凭据PA视讯市有关划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条约,并在销售区域给予公示。买受人在治理衡宇交付手续时,出卖人应当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见告书》交付买受人。保险规模、保险期限凭据现行有关划定执行。
4.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在衡宇销售前,应当凭据PA视讯市有关划定治理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保修担保规模包罗保温、管线、电梯、供暖系统等影响衡宇修建主要使用功效的分项和分部工程。已经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且切合划定的保修规模和保修期限的,可以不再治理保修担保。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出卖人参照执行。
(二)关于衡宇销售
5.出卖人不得接纳支解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接纳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6.出卖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得涉及依法或依计划属于买受人共有部门和设施的处分。
7.出卖人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钱、淘汰价钱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买受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8.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订商品住房现房买卖条约时,应同时标注修建面积、套内修建面积及相应单价等有关信息。
(三)关于绿化治理
9.凭据《PA视讯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居住区、居住小区隶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元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居住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
二、买受人须知
(一)关于非住宅
10.非住宅在配套服务设施、土地出让年限、贷款期限、税费等方面均差异于住宅,同时,其水、电等用度尺度一般高于住宅,而且非住宅一般不能治理户籍手续。请勿购置出卖人擅自改变计划性质和结构的衡宇。
11.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性质、修建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二)关于衡宇正式编号
12.凭据《PA视讯市门楼牌治理措施》及《关于调整门楼牌体例事情的通知(试行)》(京规自发〔2022〕88号)有关划定,买受人衡宇正式编号以市计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PA视讯市门楼牌编号确认结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PA视讯市门楼牌编号证明信》为准。
(三)关于质量终身责任允许制
13.按《PA视讯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允许制实施措施》(京建法〔2015〕1号)有关划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且应当治理工程质量监视手续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元的项目卖力人以及为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凭据国家和本市执法规则和有关划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作出书面允许,并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允许书》,对该建设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肩负相应终身责任。
(四)关于预告挂号
14.预告挂号是掩护买受人权益并预防“一房多卖”“先卖后押”的重要措施。为保障未来实现物权,双方当事人凭据约定可以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预告挂号。预告挂号后,未经预告挂号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五)关于住房贷款
15.买受人接纳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在向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治理部门申请贷款时,应凭据国家及本市金融信贷治理相关划定,依法履行相关法式、提交相关质料。
(六)关于燃气使用(如涉及)
16.在衡宇交付时,买受人应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条约》,确保入住后能够宁静、稳定地使用燃气。施工、安装以及燃气气质满足国家尺度规范要求。
三、买卖双方须知
(一)关于多次处分违约条款
17.由双方当事人在条约条款中约定买受人的损失赔偿额的盘算要领。
(二)关于车位车库租售治理
18.凭据《PA视讯市物业治理条例》第八十条,物业治理区域内计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业主;不出售或者尚未售出的,应当提供应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治理区域外的其他人。
(三)关于专项维修资金
19.凭据《PA视讯市物业治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治理措施》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买受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凭据划定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购置住宅的买受人,以及凭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应交存资金的非住宅的买受人,应当在治理衡宇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衡宇交付买受人。
(四)关于税费
20.双方当事人应当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凭据《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21〕96号)有关划定,在新建商品房交易历程中,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买受人应自行缴纳,出卖人不得代收、代缴。出卖人不得将代收买受人应缴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
21.新建商品房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庖服务应由买受人自愿选择,不得混淆标价和捆绑收费。
22.凭据《PA视讯市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示范文本第十六条,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买受人转让或出租其物业专有部门时,应当将PA视讯市前期物业服务条约、临时治理规约以及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用度交纳情况等事项见告新的买受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条约或租赁条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见告物业服务人。买受人转让物业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人结清相关用度。
(五)关于尺度适用
23.本条约文本中涉及的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尺度为本商品房计划设计节点时需切合的尺度。
术语解释
1.商品房现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建设,已完成不动产所有权初始挂号或不动产首次挂号,取得衡宇所有权证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存案,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
2.法定署理人:是指依照执法划定直接取得署理权的人。
3.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板结构面之间或楼板结构面与地板结构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净高:是指楼(地)面至楼板结构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套内修建面积:成套衡宇的套内修建面积由套内衡宇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修建面积三部门组成。非成套衡宇的套内修建面积参考成套衡宇的套内修建面积界说盘算。
6.衡宇的修建面积:是指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有上盖的永久性修建的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罗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7.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制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民用修建节能:是指在居住修建和公共修建的计划、设计、制作、使用、革新等运动中,凭据有关尺度和划定,接纳切合节能要求的修建质料、设备、技术、工艺和治理措施,在保证修建物使用功效和室内情况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9.绿色修建: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掩护情况、淘汰污染,为人们提供康健、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修建。
10.不动产挂号:是指不动产挂号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纪录于不动产挂号簿的行为。
11.所有权转移挂号: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治理的挂号类型。
12.支解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支解为数部门划分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13.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4.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5.装配式修建:是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修建,一般由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和设备与管线系统组成,凭据结构体系划分包罗装配式混凝土修建、装配式钢结构修建、装配式木结构修建及装配式混淆结构修建等。
16.全装修:修建功效空间的牢固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到达修建使用功效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17.超低能耗居住修建:适应气候特征和园地条件,通过被动式修建设计最大幅度降低修建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实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情况,且其室内情况参数和能效指标切合相关尺度划定的居住修建。
PA视讯市商品房现房买卖条约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署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署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纪机构存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销售人员姓名: 销售人员编号:
销售人员微信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卖力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微信号:
【法定署理人】【委托署理人】 :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微信号: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正及诚信的基础上,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治理法》等执法规则的划定,就出卖人向买受人现房销售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房现房买卖条约。
第一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批准名称为 ,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号为 ,修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现已通过计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 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衡宇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存案表】【PA视讯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意见书】,【衡宇所有权证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工程竣工验收存案表存案编号】【PA视讯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意见书编号】为 ,【衡宇挂号机构】【不动产挂号机构】为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经公安行政治理部门批准,该商品房地址为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划定项目中的 【幢】【座】第 层 单元 号,所在单元电梯 部,不动产单元代码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2.该商品房的计划性质为【住宅】【办公】【商业】【 】,交付尺度为【全装修商品房】【毛坯商品房】【精装修商品房】。
3.该商品房所在修建物的主体结构为 ,修建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4.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实测修建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修建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有修建面积
平方米。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有修建面积分摊情况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净高】为 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 米,最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关闭式,
个阳台为非关闭式,阳台总修建面积 平方米(阳台是否关闭以计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第 种情况。
1.已抵押;2.未抵押。
抵押1: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挂号机构: ,
抵押挂号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2: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挂号机构: ,
抵押挂号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销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已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 。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条约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衡宇收益归 【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六条 衡宇权利状况允许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正当权利;
2.该商品房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条约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允许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衡宇所有权转移挂号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条约。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凭据 %(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尺度)盘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肩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 】。
第二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该商品房为除独栋别墅、整栋楼房、车库(位)以外的衡宇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凭据下列第 1 种方式盘算该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为【独栋别墅】【整栋楼房】【车库】【车位】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盘算该商品房价款。
1. 凭据套内修建面积盘算,该商品房套内修建面积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核算修建面积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凭据修建面积盘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凭据套盘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凭据 盘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双方约定,商品房现房销售时,买受人应当将购房价款直接存入出卖人以下收款账户:收款单元: ;开户银行: ;账号: 。买受人申请抵押贷款的,出卖人应当提供该收款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签订本条约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该定金于【本条约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 】时【抵作】【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接纳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 (币种) 元(大写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向【 】【住房公积金治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行抗力外,买受人未凭据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一)凭据逾期时间,划分处置惩罚(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盘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逾期凌驾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 项中的期限相同),出卖人有权解除条约。出卖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凭据累计应付款(总房款-已付房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
出卖人不解除条约的,买受人按日盘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建议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 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五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接纳分期付款的,凭据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 。
第三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切合下列第1、2、3、4、 、 、 项所列条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提供《衡宇修建质量保证书》《衡宇修建使用说明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提供《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衡宇修建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该商品房已取得计划核验验收及格文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格证明文件。(其中,竣工验收接纳联合验收方式的,应取得《PA视讯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意见书》)。
2.该商品房已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衡宇面积测算技术陈诉书》(实测绘)。
3.满足第十一条中出卖人允许的基础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到达的条件。
4.已取得消防、人民防空等验收及格证明文件。
5.已取得情况卫生设施、防雷装置等验收及格证明文件。
6.属于本市白蚁危害区域的商品房项目已签订《白蚁预防条约》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条约》或其他实施衡宇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罗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本市白蚁危害区域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 。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出卖人允许本条约附件六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并按其期限建设完成本条款约定的相关设施设备,于本条约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同步交付使用,具体约定如下: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都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切合国家划定的饮用水卫生尺度。
2.供电:交付时供电设施应当凭据一户一表尺度进行建设,纳入都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切合供热设计和配建尺度,具有稳定热源且已完成热态运行调试,供热系统能力匹配修建供热负荷需求。
4.燃气(如涉及):交付时完成室内管道的敷设,保证室内通气,安装自闭阀等燃气室内宁静防护装置以及方便用户购气、具有异常情况下切断供气并报警等智能治理功效的燃气表。施工、安装以及燃气气质满足国家尺度规范要求。
5.【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 】: 。
以上第1、2、3、 项由出卖人卖力治理开通手续并肩负相关用度;第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治理开通手续并肩负因开通、使用所发生的用度。
如果在商品房交付时基础设施设备未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凭据下列方式处置惩罚:
(1)以上设施中第1、2、3、 项在商品房交付时未到达交付条件的,出卖人凭据本条约第十三条的约定方式肩负逾期交付责任。
(2)第 项未定时到达交付使用条件的,凭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①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接纳措施保证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到达交付使用条件。
② 。
(3)其他方式: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计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为 ,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2.小区内非市政门路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3.计划的车位、车库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4.物业服务用房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5.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6.医疗卫生机构:【无】【有,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7.幼儿园:【无】【有,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8.学校:【无】【有,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9.社区菜市场或社区菜店:【无】 【有,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10.养老设施:【无】 【有,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11.?【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其他 】: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12.【快递柜】【地面停车位】【机械停车位】【配有充电桩的停车位】【小区内路灯】【小区及楼栋门禁】【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 】:于 年
月 日前到达交用条件。
13. 。
以上设施未到达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1.小区内绿地率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2.小区内非市政门路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3.计划的车位、车库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4.物业服务用房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5.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6.其他设施未到达上述约定条件的,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购置住宅的买受人,以及凭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应交存资金的非住宅的买受人,应当在治理衡宇交付手续前 日内,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三)该商品房到达第十条、第十一条及本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于交付日期届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检验衡宇的时间、治理交付手续的时间所在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质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条约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治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治理交付手续的所在。
(四)检验衡宇
1.治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检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签署物业治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检验和治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检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凭据有关工程和产物质量规范、尺度自检验越日起 日内卖力修复,并肩负修复用度,修复后治理交付手续。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燃气表、供热系统不能正常稳定运行,热计量、散热器等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存在泥沙沉积、系统堵塞、循环不畅等问题;
(6) 。
3.该商品房检验及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视为交付完成。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定期交付的,双方同意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1) ;(2) 。
4.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发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肩负,并凭据第十三条处置惩罚。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行抗力外,出卖人未凭据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一)凭据逾期时间,划分处置惩罚 (1和2不作累加 ) 。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一)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越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盘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建议不低于第九条第(一)1项中的比率)。
2.逾期凌驾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买受人有权解除条约。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凭据 %(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尺度)盘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凭据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条约的,条约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盘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建议不低于本条第(一)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二) 。
第四章 商品房质量和保修责任
第十四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允许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切合国家、本市及相关行业尺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不及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条约。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凭据 %(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尺度)盘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肩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用度由出卖人肩负。
买受人不解除条约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切合国家、本市及相关行业尺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凭据以下方式处置惩罚:
1.实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肩负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条约。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凭据 %(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尺度)盘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肩负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用度由出卖人肩负。
买受人不解除条约的, 。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尺度
该商品房使用的修建质料、构配件和设备以及装置、装修、装饰所用质料的产物质量必须切合国家和本市关于质量、宁静、修建绿色生长等方面的强制性尺度及双方约定的尺度。
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不切合上述尺度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凭据下列第1、 、 种方式处置惩罚(可多选):
1.实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尺度的约定见附件七。
(四)修建绿色生长尺度
1.出卖人允许该商品房在民用修建节能和绿色修建方面及格,并切合国家、本市及相关行业尺度。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未到达尺度的,出卖人应当凭据相应尺度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肩负全部用度;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肩负相应赔偿责任。
(1)修建绿色生长要求
绿色修建切合【国家】【地方】尺度,尺度名称: ,尺度编号: ;绿色修建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是】【否】接纳装配式修建,执行文件/执行尺度 ,装配式修建品级:【基本级】、【A(BJ)级】、【AA(BJ)级】、【AAA(BJ)级】。
【是】【否】超低能耗修建,尺度名称: ,尺度编号: 。
(2)修建节能设计尺度
切合【国家】【地方】尺度,尺度名称: ,尺度编号: 。
供暖系统形式:【集中采暖】【分户采暖】【 】;供暖单元: ;室内系统:【散热器】【地面辐射】【顶板辐射】【其他 】;供热计量方式: 。
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生活热水】: ;【供暖空调】: ;【发电或其他】: 。
2.室内空气质量与修建隔声措施
出卖人允许该商品房在室内空气质量方面切合【国家】【地方】尺度,尺度名称: ,尺度编号: 。
商品房修建设计文件(或施工图)所标注的修建隔声情况、检测陈诉所表征的声情况状况、受共用设备噪声/振动影响情况以及已接纳或拟接纳的隔声减振措施见附件八。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修建隔声情况不切合尺度,或附件八所列情况与事实不符的,由出卖人卖力整改,整改后仍不切合尺度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条约。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凭据 %(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尺度)盘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肩负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切合尺度的,检测用度由出卖人肩负,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用度仍由出卖人肩负。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凭据本条约第十三条约定肩负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出卖人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模和保修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凭据附件九约定和《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允许的内容肩负相应的保修责任。《PA视讯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规模、保修期限及保修要求等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买卖双方应当签订增补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规模、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九。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肩负保修责任:
1.因不行抗力造成的衡宇及其隶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妥使用造成的衡宇及其隶属设施的损害;
3.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用度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肩负。对于紧急情况维修的,买受人与出卖人可通过协商处置惩罚。
第十六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凭据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肩负相关责任的,由 肩负连带责任。关于质量担保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十。
出卖人已完成衡宇交付申请注销公司的,应当先确定肩负项目质量保修责任的法人单元,或者投保工程质量保险,并将有关情况书面见告买受人。
第五章 不动产挂号
第十七条 不动产挂号
(一)预告挂号
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差异意】申请治理预告挂号。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申请治理预告挂号的,应在衡宇现房销售条约签订之日起 天内配合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预告挂号。出卖人未凭据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挂号的,买受人可单方申请治理预告挂号。
预告挂号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挂号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挂号的,预告挂号失效。
已经治理预告挂号的衡宇,出卖人和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先行治理注销现房条约网签,再治理注销预告挂号手续。
(二)转移挂号
1.出卖人和买受人配合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治理不动产转移挂号。出卖人治理不动产首次挂号,并治理完毕不动产转移挂号存案手续后,应当在 日内(不凌驾30日)将上述挂号事项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可自行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治理不动产转移挂号。衡宇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将该衡宇的衡宇挂号表、房产平面图各两份交付买受人。衡宇坐落、面积和价款发生变化的,出卖人还应当将与买受人签订的增补协议交付买受人。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处置惩罚:
(1)买受人有权解除条约。买受人解除条约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条约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门),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凭据 %(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划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尺度)盘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条约的, 。
(2) 。
3.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挂号的,出卖人不肩负责任。
第六章 前期物业治理
第十八条 前期物业治理
1.物业治理区域划分四至为: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物业服务用房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修建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2.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最长不凌驾二年),自本项目首套衡宇交付之日起算。
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生效之日至出售衡宇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用度由出卖人肩负。后期由买受人按其拥有物业的修建面积交纳,具体尺度如下:【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别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3.占用该商品房所在修建区划内的门路(属于城镇公共门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小我私家的除外)、业主共有的门路或其他园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 (停车治理单元)卖力治理,停车用度为 元/月,停车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治理单元及停车用度调整的,应当凭据相关执法规则要求,经业主配合决定并表决通过。
4.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条约和临时治理规约,同意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治理规约。
前期物业服务条约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配合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期限届满,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条约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期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条约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终止。
5.出卖人应当凭据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的约定肩负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前期物业服务条约、临时治理规约及其他约定见附件十一。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条约解除
除执法划定和本条约约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享有的单方条约解除权外,出卖人或买受人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条约。
确需解除条约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凭据另行约定告竣的解除协议治理。
出卖人将衡宇另行出售或者抵押等处分给第三人导致本条约无法履行而解除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凭据第 种方式赔偿损失:
1.出卖人将另行出售或者抵押衡宇等再次处分衡宇所获得溢价作为损失赔偿金,并凭据条约建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倍(不高于四倍)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
2. 。
第二十条 修建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修建物专有部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为共有部门:
1.修建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门,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门,消防、公共照明等隶属设施、设备,遁迹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门;
2.该商品房所在修建区划内的门路(属于城镇公共门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小我私家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门路或其他园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计划的车位、车库: ;
2. 。
(四)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不得侵占使用修建区划内绿地、门路、共有车位等共有部门。
第二十一条 其他用度
在该衡宇产权转移历程中,买受人【是】【否】选择通过出卖人指定的第三方产权代庖单元治理产权转移手续。选择代庖服务的,治理不动产权挂号的挂号费 元由买受人肩负,治理不动产权转移挂号测绘结果费 元由 肩负,其他用度 元由 肩负。
第二十二条 允许
出卖人允许已将遮挡或故障衡宇正常使用的情况见告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二。
第二十三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条约中纪录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凭据本条约发出的文件,均应当接纳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 【邮寄挂号信】 【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换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换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换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当肩负相应的执法责任。
本条约经买受人签字或盖章后,出卖人应于 日内将盖章后的条约送达至买受人。逾期不送达的,双方约定,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买受人信息掩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执法、规则划定或国家宁静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事情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条约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条约在履行历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 调整;或凭据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衡宇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增补协议
对本条约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凭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见附件十三)。
增补约定和增补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执法、行政规则的强制性划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限制买受人主要权利。
第二十七条 条约生效
本条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条约的解除应当接纳书面形式。
本条约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份,【 】 份。条约附件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执法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署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署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署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所在: 签订所在:
附件一 衡宇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衡宇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规模)。
2.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所附总平面图。
附件二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有修建面积分摊情况(详见《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陈诉书》或《衡宇面积测算技术陈诉书(实测绘)》)
1.被分摊的共有部门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
2.加入分摊共有修建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等。
3.不分摊的共有部门。
附件三 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销售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的声明
附件五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六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
2.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注:凭据《PA视讯市绿化条例》,2010年3月1日后治理计划许可并在计划许可中注明计划绿地情况的建设工程,应在条约中明确建设工程隶属绿地的面积、位置等内容)
3.其他约定。
附件七 装饰装修及设备尺度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尺度的,凭据本条约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处置惩罚。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质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修建节能指标:
(1)采暖能耗设计指标: kg标煤/m2或kWh/m2;
(2)其他节能设备与设施: 。
2.采暖系统:
(1)集中采暖:【散热器】【地板采暖】【风机盘管】 ;
【供热单元】 ;
【采暖计量收费方式】 ;
(2)分户采暖:【电采暖】【空气源热泵】【电热膜】【蓄热式电暖气片】
;
(3)采暖设备品牌及能效: 。
3.保温方式与质料:
(1)外墙
保温方式:【外保温】【内保温】
保温质料:【岩棉】【挤塑聚苯板】 【石墨聚苯板】【聚氨酯板】【 】 ;
燃烧性能: 级
保温厚度: mm
外墙传热系数: W/(m2˙K);
【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
(2)屋面
保温质料:【挤塑聚苯板】 【发泡聚氨酯】【】 ;
燃烧性能: 级
保温厚度: mm
屋面传热系数: W/(m2˙K);
4.门窗:
(1)品牌名称: ;
(2)外窗结构尺寸: ;
(3)开启方式: ;
(4)门窗型材:【铝合金窗】【塑料外窗】【木质外窗】【钢质外窗】【】 ;
(5)外窗传热系数 W/(m2˙K);
(6)外窗遮阳系数(如设置运动外遮阳设施还应增加综合遮阳系数) ;
(7)综合遮阳系数: ;
(8)外窗水密性: ;
(9)外窗气密性: ;
(10)外窗抗风压性: ;
(11)外窗隔声性能: ;
(12)中空玻璃型号: ;
(13)可见光透射比: ;
(14)太阳光反射比: ;
(15)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
5.幕墙玻璃:
(1)传热系数: ;
(2)可见光透射比: ;
(3)太阳得热系数: ;
(4)中空玻璃密封性能: ;
6.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
(1)太阳能集热器的宁静性能: ;
(2)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 ;
(3)太阳能集热系统得热量: ;
(4)太阳能集热系统集热效率: ;
(5)太阳能集热系统太阳能保证率: ;
(6)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发电功率: ;
(7)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 ;
(8)太阳能光伏组件背板的最高事情温度: ;
7.装修:
| 空间位置 | 项目内容 | 建材种类 | 品牌(绿色建材星级) |
| 起居室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墙面 | 【涂料】【壁纸】【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卧室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墙面 | 【涂料】【壁纸】【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蕴藏室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墙面 | 【涂料】【壁纸】【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厨房 | 顶棚 | 【抹灰砂浆】【石膏板】【 】 | |
| 墙面 | 【瓷砖】【耐水腻子】【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瓷砖】 | ||
| 踢脚 | 【不锈钢】【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卫生间 | 顶棚 | 【抹灰砂浆】【石膏板】【 】 | |
| 墙面 | 【瓷砖】【耐水腻子】【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瓷砖】 | ||
| 踢脚 | 【不锈钢】【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
| 阳台 | 顶棚 | 【涂料】【石膏板】【 】 | |
| 晾衣杆 | 【不锈钢】【铝合金】【 】 | ||
| 墙面 | 【涂料】【瓷砖】【 】 | ||
| 地面 |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瓷砖】【 】 | ||
| 踢脚 | 【木质踢脚线】【PVC踢脚线】【瓷砖】【 】 | ||
| 窗台板 | 【大理石】【抹灰砂浆】【 】 |
8.设备设施
| 设备设施内容 | 品牌(绿色建材星级) | 型号(做法) | 数量 | |
| 厨房 | 橱柜 | |||
| 燃气灶 | ||||
| 吸油烟机 | ||||
| 龙头及水槽 | ||||
| 卫生间 | 浴室柜 | |||
| 热水器 | ||||
| 洗手盆 | ||||
| 坐便器 | ||||
| 淋浴房 | ||||
| 龙头 | ||||
| 花洒 | ||||
| 浴霸 | ||||
| 浴缸 | ||||
| 水盆柜 | ||||
| 主卫镜柜 | ||||
| 置物架 | ||||
| 毛巾杆 | ||||
| 门 | 外门 | |||
| 内门 | ||||
| 牢固家具 | 玄关柜 | |||
| 吊柜 | ||||
| 蕴藏柜 | ||||
| 灯具 | 玄关 | |||
| 卧室 | ||||
| 起居室 | ||||
| 阳台 | ||||
| 厨房 | ||||
| 卫生间 | ||||
| 蕴藏室 | ||||
附件八 商品房修建设计文件(或施工图)所标注的修建隔声情况、检测陈诉所表征的声情况状况、受共用设备噪声/振动影响情况以及已接纳或拟接纳的隔声减振措施(声情况状况应当在商品房现房销售时委托具有CMA/CNAS检测资质的单元通过实测取得。以下空白处未按要求填写时均默认为同类尺度中最严格限值,“有/无”“是/否”未选择时,均默认“无”或“否”,“凌驾/优于”未选择时,均默认“优于”)。
1.修建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修建隔声情况应切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修建情况通用规范》(GB55016)、《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修建隔声与吸声结构》(08J931)等国家及本市民用修建隔声设计相关尺度。外部噪声源流传至卧室的噪声限值昼间不大于40dB、夜间不大于30dB,内部修建设备流传至卧室的噪声限值不大于33dB。楼板厚度不小于100mm且隔声结构切合要求,现场丈量的计权尺度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65dB。修建室内振动切合《住宅修建室内振动限值及其丈量要领尺度》(GB/T50355)尺度。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修建隔声情况及振动情况应切合《修建情况通用规范》(GB55016)、《民用修建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要求。
2.本项目声情况状况
(1)现房销售时本项目声情况现状监测值为:昼间 dB(A),夜间 dB(A),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凭据 区声情况功效区划,现房销售时项目所在地的声情况质量尺度适用区域为 类区,执行尺度为昼间 dB(A),夜间
dB(A)。现房销售时监测值 (凌驾/优于)声情况质量尺度。
(2)现房销售时本项目周边 (有/无)可能对本项目发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公路、都市门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航行航道、工业企业(含实验设备)、火车站、充电站、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等声源,划分是 。如果有,接纳的防治措施为 (包罗: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窗等)。
(3)现房销售时尚未建设但计划项目周边 (有/无)可能对本项目发生噪声影响的公路、都市门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航行航道、工业企业(含实验设备)、火车站、充电站、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等声源,划分是 。如果有,拟接纳的防治措施为 (包罗: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窗等)。
3.受共用设备噪声/振动影响情况
(1)该商品房是否可能受到共用设备噪声/振动影响 (是/否)。具体设备及位置为 〔如已建或计划设于本楼地下设备间(负 层)、地上设备层(第 层)、楼顶或临近修建/区域的种种供排水系统、变配电设施、空调系统、电梯设备、热泵系统、供热系统、通风系统、冷却塔、供气系统、机动车辆进出设备等发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设备、设施、系统〕。接纳的防治措施为
(包罗减振垫、减振器、隔声罩、隔声窗等)。
(2)该商品房的卧室或起居室是否临近电梯井 (是/否),如果是,接纳的防治措施为 (包罗减振垫、减振器等)。
(3)该商品房切合《住宅室内振动限值及其丈量要领尺度》(GB/T50355) (【1级限值】【2级限值】)。
附件九 关于保修规模、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衡宇交付之日起盘算。共用部位的质量保修期限应当自交付首套住宅之日起盘算。质量保修规模、保修期限及保修要求等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并遵守如下约定:
(一)住宅保修规模、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应当为设计文件确定的修建设计使用年限)。
2.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 (应当为设计文件确定的修建设计使用年限)。
3.保温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4.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中,室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有专门划定保修期限的分项工程应当遵从其划定);室外涂料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室外其他质料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外窗与入户门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其中五金件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护栏和扶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6.修建给水及排水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接纳隐蔽方式安装的给排水管道和共用部位的给排水管道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10年);若管线设置在主体结构内,其质量保修期限应当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7.采暖及制冷系统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接纳隐蔽方式安装的管线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10年),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保修期顺延至问题解决;若管线设置在主体结构内,其质量保修期限应当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8.电气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线缆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9.智能修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10.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11.电梯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3年)。
12.室外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二)非住宅保修规模、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划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5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5.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6. 。
7. 。
8. 。
(三)其他约定
。
附件十 关于质量担保的具体约定
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肩负主体为 。
质量责任肩负主体应当凭据有关执法规则等明确的住宅质量保修规模、期限及要求,履行保修责任。
附件十一 关于前期物业治理的约定
1.前期物业服务条约
2.临时治理规约
3.其他约定
附件十二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故障衡宇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验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故障衡宇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三 增补协议
(增补约定和增补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执法、行政规则的强制性划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限制买受人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