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置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门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性质为行政单元。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执法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内设14个部门及7个派出法庭,划分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劳动争议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破产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治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东升人民法庭、再起路人民法庭、山后人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上地人民法庭、温泉人民法庭、中关村人民法庭。
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设独立体例机构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元以及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后勤治理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元,其中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为独立核算机构。
(二)人员组成情况
PA视讯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体例565人,实有人数529人;事业体例51人,实有人数4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3,594.35万元,比上年淘汰4,278.94万元,下降8.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3,373.97万元,比上年淘汰2,111.27万元,下降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93.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隶属单元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680.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8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204.8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40万元,增长0.73%,其中:基本支出29,580.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09%;项目支出12,624.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隶属单元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886.93万元,比上年淘汰2,612.40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2020年度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诉调对接中心,新增诉调对接中心革新经费,该项目为非延续性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36.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宁静支出36,610.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32%;教育支出8.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9%;卫生康健支出1,894.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宁静支出"2021年度决算36,610.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8.24万元,增长1.27%。其中:
"法院"2021年度决算36,610.8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加458.24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依据我院2021年收结案情况调整法院办案业务费。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8.2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8.2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2,022.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淘汰189.42万元,淘汰8.56%。其中:
"行政事业单元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992.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淘汰105.42万元,淘汰5.02%。主要原因:体例内实有人数淘汰导致行政事业单元养老支出淘汰。
"抚恤"2021年度决算3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淘汰84万元,淘汰73.68%。主要原因:年度内牺牲、病故干警较上年相比淘汰,抚恤经费年初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泛起差异。
4."卫生康健支出"2021年度决算1,894.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淘汰474.86万元,下降20.04%。其中:
"行政事业单元医疗"2021年度决算1,894.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淘汰474.86万元,下降20.04%。主要原因:体例内实有人数淘汰导致医疗统筹支出淘汰;医疗保险基数年中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署基本支出29,580.6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部署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人为福利支出包罗基本人为、津贴补助、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人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为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罗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治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聚会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质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小我私家和家庭补助支出包罗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小我私家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天性支出包罗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门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罗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8.3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3.00万元淘汰134.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用度。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用度统一部署在市高法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00万元淘汰8.00万元。主要原因:凭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划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尺度,淘汰招待费开支;受2021年度疫情影响,没有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18.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45.00万元淘汰126.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18.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45.00万元淘汰126.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淘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2021年因疫情影响外出视察、取证、办案等运动淘汰,淘汰了相应的运行维护用度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3.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2.9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7.1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29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署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74.30万元,比上年增加55.50万元,增加原因:年度内凭据办案业务开展的需要,调整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4.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条约金额55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条约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91台,1,738.89万元;单元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元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置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置服务决算3,986.9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元通过财政拨款资金部署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元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外洋都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元按划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宁静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元按划定开支的种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元(含参照公务员法治理事业单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署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罗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聚会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质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治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度。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元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尺度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置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规模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凭据政府采购方式和法式,交由切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肩负,并凭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用度的行为。
5."法院"款: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事情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运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治理支出等,包罗办案费、园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执法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用度。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公共宁静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宁静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康健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康健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事情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生长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门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陈诉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陈诉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