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果真”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度第一版)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工具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社保基金监视 | 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治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视检查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治理机构、服务和使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
| 2 | 对职业技术判定机构和人员检查 | 对职业技术判定机构和人员进行督导检查 | 职业技术判定机构和考评人员、督导人员、机构治理人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 | 原劳动部《职业技术判定划定》(劳部发〔1993〕134号) |
| 3 | 社保缴费和待遇领取 | 社会保险考核 | 全市用人单元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社保经办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考核措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6命令) |
| 4 | 对定点培训机构督导检查 | 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和抽查(检查) | 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培训补助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上检查或实地抽查 | 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 | 关于印发《PA视讯市职业培训补助资金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PA视讯市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
| 5 | 对遵守劳动保障执法、规则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置惩罚 | 对用人单元遵守劳动保障执法、规则和规章情况开展日常巡视检查 | 全市用人单元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 6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行政检查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运动或存案事项是否切合划定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7 |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检查 | 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运动治理是否切合执法规则划定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 |
| 8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事情制和综合盘算事情制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企业遵守执法规则情况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事情时间的划定》、《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事情制和综合盘算工时事情制的审批措施》 |
| 9 |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换及终止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办学许可证治理是否切合要求,培训教学内容和招生发证是否切合要求,教学和治理人员资格是否切合要求。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10 | 对以技术为主的外洋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的代表机构、中方相助机构的行政检查 | 对以技术为主的外洋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的代表机构和中方相助机构运动是否正当 | 对以技术为主的外洋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的代表机构、中方相助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运动治理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关于对引进外洋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治理的通知》 |
| 11 | 对中外相助职业技术培训项目的行政检查 | 办学项目批准书治理是否切合要求,人员资格是否切合要求,教学内容条理是否切合要求。 | 中外相助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相助办学条例》、《中外相助职业技术培训办学治理措施》 |
| 12 | 对中外相助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换及终止的行政检查 | 办学许可证治理是否切合要求,人员资格是否切合要求,教学内容条理是否切合要求。 | 中外相助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相助办学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