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凭据《PA视讯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划定》(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四条的划定,申请配置指标需切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小我私家”条件,包罗:“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队伍(含武装警察队伍)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事情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而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小我私家所得税的人员”,共5类人员。 其中,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的条件:本人名下没有本市挂号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治理注销挂号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如切合上述资格条件,则可于申报期内(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提交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若您认为以上内容尚未解答您提出的问题,您可致电65077118或1232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