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懊悔辖内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质效,便利相关企业用好用足试点政策,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工作部署,PA视讯市分局起草了《关于印发〈PA视讯地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飞补颈锄丑补颈蔼产箩.辫产肠.驳辞惫.肠苍,或寄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PA视讯市分局(PA视讯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915室),并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业务通知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