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视治理总局8月21日对外宣布《保险公司资产欠债治理措施》,着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完善审慎羁系制度体系,提升保险业资产欠债治理水平。
“有效的资产欠债治理是金融机构可连续经营的基础。”金融羁系总局有关司局卖力人介绍,2018年以来,羁系部门宣布了《保险资产欠债治理羁系暂行措施》和五项羁系规则,开端构建了切合海内保险业特征的资产欠债治理羁系体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生长的外部情况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欠债治理提出新要求。
《保险公司资产欠债治理措施》明确了保险公司资产欠债治理目标和治理原则,规范了资产欠债治理治理结构,明确资产欠债治理政策和法式,设立羁系指标和监测指标,增强监视治理。
据介绍,措施的制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资产和欠债治理脱节、政策和法式不清晰、指标缺乏羁系尺度以及羁系措施不足等问题,补足制度短板;着力反映经济价值,资产欠债匹配指标及压力情景设置,反映公司真实经济价值和风险水平,淘汰由于规则设定或人为假设造成的滋扰。
金融羁系总局当日还对外宣布了《关于实施〈保险公司资产欠债治理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措施出台后的陈诉报送和过渡期部署等事情。针对羁系指标暂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3年过渡期,保险公司应制定达标计划,明确时间进度部署,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羁系部门后执行,羁系部门做好过渡期内羁系指标的跟踪评估。(张千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