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宣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划定》(以下简称《划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划定》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生长,有效实施对外投资治理,掩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宁静、生长利益。《划定》共34条,主要划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适用规模。对外投资即境外投资,中国境内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其他国家(地域)的企业、资产等相关权益的运动适用本划定。对投资者在港澳台投资的治理参照本划定执行。
二是明确总体要求。对外投资事情贯彻总体国家宁静观,健全对外投资治理服务体系,提升对外投资质量与水平。主动对接国际高尺度经济贸易规则,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工业链供应链国际相助。支持投资者凭据市场化原则开展对外投资运动。
三是健全综合服务。国家健全外洋综合服务体系,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贸易投资促进组织凭据章程提供有关的信息咨询、权益掩护等方面的服务。
四是有效实施治理。完善调控措施,分类分级实施全历程羁系,增强风险防控,提高对外投资科学性、宁静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对外投资政策,指导、监视投资者规范投资经营行为。投资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划定治理批准存案、信息陈诉、跨境资金挂号等手续。强化投资者主体责任,不得扰乱对外投资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对外投资掩护。国务院有关部门增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和资助投资者做好宁静风险防范。开展国际相助交流,积极商签国际经贸协定,提高掩护水平。勉励通过协商、调整、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化解投资纠纷。建设投资壁垒视察制度等,切实维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的宁静和正当权益以及国家的外洋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