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0日PA视讯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聚会会议通过 2013年9月27日PA视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聚会会议修订 凭据2021年3月12日PA视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聚会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门地方性规则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专利掩护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四章 执法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勉励发现缔造,掩护专利权人的正当权益,推动发现缔造的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生长,提高创新能力,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专利的掩护、促进及相关运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专利事情应当遵循激励创新、合理运用、依法掩护、科学治理、完善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凭据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专利掩护和促进计划,将专利事情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专利事业生长需要的经费和投入,增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情况建设,建设和完善专利生长评价指标,提升社会的专利缔造、运用、掩护和治理能力。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增强服务,完善有利于专利掩护和促进的市场情况,健全政府与市场、社会的统筹协调机制。
第五条 市专利治理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事情。
区专利治理部门在市专利治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专利掩护和促进事情。
生长革新、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视治理、商务以及国有资产治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凭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事情。
第六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事业单元开展专利事情,引导企业、事业单元建设健全专利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
第七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元应当增强专利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公务员培训体系中纳入专利知识的内容,增强对企业、事业单元人员的培训,勉励高等院校开设专利课程,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营造专利掩护和促进的良好情况。
第八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对专利信息宣布、新闻报道事情的组织、协调,对重大专利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进行收集、分析、通报。
第二章 专利掩护
第九条 市专利治理、市场监视治理、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建设专利掩护的预防、查处、处置惩罚事情机制,重点预防冒充专利行为和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依法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处置惩罚专利侵权纠纷。
第十条 市市场监视治理部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市专利治理部门处置惩罚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依法视察取证,相关单元和小我私家应当协助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
市市场监视治理部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时,对有证据证明是冒充专利的产物,依法查封或者扣押。
第十一条 市专利治理部门处置惩罚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专利侵权行为建设并作出处置惩罚决定的,应当凭据下列划定接纳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一)侵权人制造专利侵权产物的,责令其立即停止制造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物的专用设备、模具等生产工具,并不得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物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二)侵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专利要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为、销毁实施专利要领的专用设备、模具等生产工具,并不得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依照专利要领所直接获得的侵权产物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三)侵权人销售专利侵权产物或者依照专利要领直接获得的侵权产物的,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物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四)侵权人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物或者依照专利要领直接获得的侵权产物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权产物的行为、消除影响,并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五)侵权人进口专利侵权产物或者依照专利要领直接获得的侵权产物,已经进入本市的,责令其不得销售、使用该侵权产物或者以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六)侵权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专利侵权产物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为;
(七)制止侵权行为的其他须要措施。
第十二条 本市建设专利掩护事情协调机制,完善执法协作事情平台,健全专利案件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机关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制度。
第十三条 发生专利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在行政处置惩罚时向市专利治理部门申请行政调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及其他中介组织可以接受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委托进行调整的相关事情。
第十四条 市专利治理部门处置惩罚专利纠纷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优先接纳调整的方式解决纠纷。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就下列专利纠纷请求市专利治理部门调整:
(一)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二)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三)发现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四)职务发现缔造的发现人、设计人的奖励和酬金纠纷;
(五)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该发现专利申请宣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现而未支付适当用度的纠纷;
(六)其他专利纠纷。
第十五条 市专利治理部门进行调整时应当坚持自愿、正当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调整告竣协议的,市专利治理部门应当制作调整协议书,并见告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未能告竣协议的,市专利治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置惩罚。
第十六条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合理运用专利制度,不得滥用专利权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生长,维护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公共利益以及他人正当权益。
第十七条 大型零售企业应当与供货企业就专利掩护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专利掩护责任,预防冒充专利产物和专利侵权产物进入流通市场;专利产物的供货企业应当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实施许可条约等相关证明质料。
第十八条 展览会、展示会、展览会、交易会等运动的主办方应当与参展方就专利掩护事项进行约定,凭据相关划定做好专利掩护事情;参展方以专利产物或者专利技术的名义进场参展的,应当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实施许可条约等相关证明质料;依法需要向海关部门申报的,应当提交相关质料。
在展会期间,展会的主办方、承办方、参展方应当对专利治理等部门的事情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市市场监视治理、专利治理部门应当建设企业实施冒充专利、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档案,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实时向社会宣布。
第二十条 本市设立专利举报投诉事情平台,宣布举报投诉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
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有权向市和区市场监视治理部门举报投诉冒充专利行为,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对于举报查实的,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应当积极开展专利维权援助事情,重点援助、扶持困难人员和中小企业,实现维权援助的公益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 市专利治理及相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行业协会建设专利外洋援助机制,勉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应对外洋专利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制定本行业专利外洋应急预案,指导会员建设外洋专利掩护制度。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二十三条 本市勉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制定专利战略,增强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专利缔造、运用、掩护、治理事情;勉励小我私家发现缔造,申请专利。
第二十四条 本市应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焦点,创新组织模式,构建、完善以项目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二十五条 本市勉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法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相助,配合研究开发和实施专利。
第二十六条 本市建设重大经济运动专利评议制度,对使用大额政府财政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较大或者对经济社会生长有重大影响的经济运动进行专利评估和审议,防范专利纠纷隐患和市场风险,制止低水平重复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具体评议措施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二十七条 本市建设专利预警制度,对重点区域、行业的海内外专利状况、生长趋势、竞争态势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宣布、反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勉励、引导企业开展专利预警事情,支持行业协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专利预警方面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生长提供服务,维护工业宁静,提高企业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市建设专利研究开发、实施和交易的服务体系,建设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种种专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数据检索、加工和分析,促进专利信息的流传和利用,推动专利交易和专利运用。
第二十九条 本市设立专利奖,对在本市进行发现缔造并实施,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生长做出突出孝敬的专利权人予以表彰奖励。
专利奖资金应当用于奖励发现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的实施、转让、许可做出实质孝敬的专利治理、技术转移人员。
第三十条 本市对在进行发现缔造、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掩护、专利预警等方面确需获得资助的单元和小我私家,可以予以资金支持。具体措施由市专利治理部门、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科学技术、生长革新、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本市通过种种优惠政策勉励企业及其他组织增加专利研究开发的投入,其专利研究开发用度,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实际成本基础上凭据划定比例加计扣除或者摊销。
企业购置专利所发生的用度,可以凭据划定列入成本。
第三十二条 专利权转让条约、专利申请权转让条约、专利实施许可条约经依法认定挂号的,当事人享受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市专利治理事情部门会同市科学技术、生长革新、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设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种种创新主体认定的专利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认定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部门支持、奖励创新主体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四条 本市勉励企业将自主研究开发的专利产物、技术加入政府采购运动。
第三十五条 申请本市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研究开发、技术革新、技术引进等项目,涉及发现、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凭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凭据有关划定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专利文献检索陈诉或者专利分析陈诉。
市专利治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科学技术、生长革新等有关部门,宣布可以出具专利文献检索陈诉或者专利分析陈诉机构的推荐目录。
第三十六条 本市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可能发生专利的,项目肩负单元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地陈诉专利结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与项目肩负单元就以下事项进行约定:
(一)涉及专利结果的研发目标和验收尺度。
(二)资金使用计划。属于科技计划项目的,凭据计划和划定所发生的用度,在项目验收后,可以凭据相关划定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专利权的权属及相关权益。未约定的,专利权归项目肩负单元所有,由项目肩负单元自主决定专利的实施、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执法规则另有划定的除外。
(四)专利申请权及申请的合理期限。项目肩负单元在合理期限内不提出专利申请的,发现人、设计人可以申请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项目肩负单元享有专利免费实施权。
(五)专利的实施运用计划及其期限。项目肩负单元未依照约定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许可他人实施,所收取的用度,应当给予项目肩负单元。
(六)专利维持的合理期限。
第三十七条 以专利出资方式设立企业的,专利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依法由出资各方约定。以专利作价出资的,应当出具评估机构的评估陈诉和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涉及国有企事业单元的,应当切合有关国有资产的治理划定。
第三十八条 本市国有企事业单元应当凭据划定建设专利治理制度,健全专利治理体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凭据有关划定进行专利评估:
(一)以专利作价出资设立企业的;
(二)许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或者小我私家使用专利权的;
(三)改制、上市、投资、转让、置换、拍卖、送还债务等涉及专利的;
(四)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涉及专利的;
(五)其他需要进行专利评估的。
国家和本市对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利评估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三十九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元应当凭据划定和约定给予职务发现缔造的发现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的实施、转让、许可做出实质孝敬的专利治理、技术转移人员奖金和酬金。
奖金和酬金可以现金、股权、期权、分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给付。给付的数额、时间和方式等,由当事人依法约定。没有约定数额的,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结果转化法》、相关执法规则和本市有关划定确定。
第四十条 本市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应当将发现人、设计人已经实施并取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相关专利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因素;对技术进步能够发生重大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现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的实施、转让、许可做出实质孝敬的专利治理、技术转移人员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价考核的重要因素。
第四十一条 对于具备实施条件、未能适时实施的单元拥有的专利,本市勉励职务发现的发现人、设计人或者其他单元和小我私家,与拥有专利权的单元以签订条约的方式予以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市勉励开展专利领域的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业务,创新专利质权处置机制,建设质押贷款和风险赔偿机制,勉励拥有专利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境内外小我私家和机构开展以专利运用为目的的投资。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基金,应当接纳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专利工业化和商用化。
第四十三条 本市勉励生长专利服务业,支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生长,增强专利中介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利中介服务市场,完善专利中介服务体系。
第四十四条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提供服务,不得利用商业行贿手段招揽业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第四十五条 市专利治理部门依法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进行监视和治理。依法设立并在本市从事专利署理业务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凭据划定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情况向市专利治理部门存案,并由市专利治理部门公示。
市专利治理部门建设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信息治理系统,实时披露违法行为信息。
第四十六条 本市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开展专利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会员专利意识,规范会员行为,指导支持会员建设专利联盟和专利池,为会员提供专利信息咨询、预警、维权援助等服务。
行业协会应当增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相助,充实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促进产学研相助。
第四章 执法责任
第四十七条 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置惩罚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可以由市专利治理部门责令纠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市专利治理部门凭据本条例第十一条接纳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置惩罚决定的,市专利治理部门可以对涉及的产物以及设备、模具等生产工具予以没收。
第四十九条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划定的,由市市场监视治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十条 负有专利掩护和促进责任的相关部门及其事情人员,违反本条例划定,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妥履行掩护和审查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相关人员的行为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