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PA视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聚会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掩护与治理
第三章 利用与传承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长城掩护,规范长城利用行为,弘扬长城精神,传承长城文化,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掩护法》、《长城掩护条例》等执法、行政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长城和相关文化遗产、长城赋存情况的掩护利用运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城,包罗长城的墙体、城堡、关口、狼烟台、敌楼、挡马墙等。
受掩护的长城点段由文物部门认定并宣布。
第三条 本市长城掩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掩护第一、增强治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事情要求,遵循科学计划、原状掩护的原则,保持长城历史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 本市对域内长城实行整体掩护、分段治理、逐级卖力。
市人民政府、长城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有关区人民政府)卖力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掩护事情,将长城掩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将掩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设统筹协调事情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长城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组织辖区有关单元和小我私家做好长城掩护事情,增强对长城掩护情况的巡查,实时发现和制止违反长城掩护划定的行为,消除和防控宁静隐患。
第五条 市文物部门卖力长城掩护事情的统筹协和谐治理、指导、监视。长城所在地的区文物部门(以下简称有关区文物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长城掩护治理事情。
文化和旅游部门卖力组织实施长城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视察、价值挖掘、掩护利用事情。
计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生态情况、应急治理、交通等部门,凭据各自职责做好长城的掩护、利用、传承事情。
第六条 本市推动建设与天津市、河北省的长城协同掩护机制,增强长城掩护修缮、联合执法、开放利用等重大事项的协商与相助,促进长城整体性、系统性掩护。
本市增强与长城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长城文化研究、长城掩护修复技术交流、信息共享、联合宣传展示等事情,共享长城掩护经验结果。
第七条 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都有掩护长城的义务。
勉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设立公益基金、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加入长城掩护。
第八条 本市以掩护为前提,凭据合理、科学、适度原则,整合利用长城资源,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PA视讯段)和长城文化带。
第九条 本市勉励开展长城掩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长城掩护技术,提高长城掩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掩护与治理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文物普查和专项视察,组织开展本市长城资源视察,并建设长城档案。
对资源视察中新发现的长城点段,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时报国务院文物部门认定并宣布。
市文物部门会同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园林绿化、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开展长城相关文化遗产资源视察,体例遗产名录。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在长城沿线设立掩护标志。
设立掩护标志不得对长城造成损坏。
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擅自移动、涂改、损毁长城掩护标志。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凭据国家长城掩护总体计划组织制定市域长城掩护计划。
长城掩护计划应当明确掩护工具、生存现状、任务目标、掩护规模、建设控制地带界限和掩护措施等内容,明确长城及其周边区域整体掩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指标和要求,并与领土空间计划和其他相关计划做好衔接。
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凭据长城掩护总体计划和本市长城掩护计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掩护计划,按法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凭据长城掩护总体计划和本市长城掩护计划要求划定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向社会宣布。
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当综合考虑各长城点段的具体特点以及周围情况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在长城本体之外保持合理的宁静距离,满足掩护工具的真实性、完整性掩护要求,保持长城特定点段及其周边情况配合组成的文化景观具有的奇特审美价值。
经划定的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未经法定法式不得擅自调整。因重大公共利益、优化长城掩护规模需要或者掩护情况发生显著变化而需要进行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凭据划定要求,履行专家评估、论证、征求意见等法式。调整后的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市人民政府重新向社会宣布。
第十四条 在长城掩护规模内不得进行掩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长城的宁静,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部门同意。
在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长城的历史风貌和生态情况;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国家划定的文物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计划许可。
第十五条 在长城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应当开展相关文物影响评估,并依法对工程规模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视察、勘探。
进行建设工程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接纳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接纳架设桥梁或者其他更有利于掩护长城的方式通过长城。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进行建设工程,不得拆除、穿越、迁移长城。
第十六条 在长城的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应当依法掩护长城周边山体、水体和植被等生态情况,不得建设污染长城及其情况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长城宁静及其情况的运动。
第十七条 市文物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长城掩护计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对计划实施效果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各长城点段掩护机构。掩护机构由有关区人民政府卖力组织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长城掩护机构卖力组织开展长城日常养护、巡视监测、视察研究、社会宣传、群众组织等事情,建设保管日志,协助实施掩护修缮等事情;发现宁静隐患的,立即接纳防范措施,并实时向所在区的文物部门陈诉。
第十九条 本市增强长城掩护员队伍建设。长城掩护员应当对卖力的长城点段进行日常巡查、看护,协助做好长城日常养护、掩护宣传等事情。
第二十条 实施长城掩护工程应当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凭据长城生存状况实施相应调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和掩护性设施建设。
劈面临突发严重危险的长城点段,有关区文物部门应当实时接纳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同时陈诉区人民政府和市文物部门。
长城点段已经损毁的,应当严格实施遗址掩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第二十一条 因掩护长城需要临时使用长城本体两侧五米规模内的土地以及相关非公共门路的,土地、门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提供便利条件,由有关区文物部门凭据尺度给予赔偿。
市文物部门应当会同市计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制定临时使用土地赔偿措施,明确临时使用情形和损失赔偿规模、尺度、法式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长城上从事下列运动:
(一)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
(二)刻划、涂污;
(三)用火;
(四)架设、安装与长城掩护无关的设施、设备;
(五)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
(六)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
(七)有组织地在未辟为旅行游览区的长城举行运动;
(八)文物掩护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禁止的其他运动。
禁止在长城本体外种植对长城本体造成挤压或者破坏的树木。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以及第四项至第七项划定的,依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划定的,由区文物部门责令纠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元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小我私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市、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涉及长城的防灾减灾事情纳入本级政府防灾减灾计划及应急治理体系。
相关部门应当共享气象、地震、消防、地质、水文等灾害监测数据,科学研判灾情趋势和风险,体例应急预案,增强重点地域监控,接纳须要的预防性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市文物部门应当建设长城信息化治理平台,汇总、整理、分析本市长城资源和长城掩护、监测等信息,推动长城数字化治理。
本市勉励在长城掩护事情中,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展多学科协同研究,提升长城研究性修缮、预防性掩护、监测预警、巡查羁系水平;安装设备的,不得对长城造成损坏,设备规模、体量和外观等应当与长城景观风貌相协调。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设长城掩护专家咨询制度,聘请文物、计划、修建、历史、考古、生态情况、执法等领域专家,加入咨询事情。
市、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长城掩护相关计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掩护有关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第二十六条 长城点段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市、有关区人民政府及其文物部门和相关掩护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划定做好世界文化遗产掩护事情。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世界文化遗产掩护治理要求,组织体例世界文化遗产掩护计划,明确遗产区、缓冲区规模及相关掩护措施,作出标志说明,确定掩护机构并建设掩护纪录档案。掩护机构应当对相关长城点段增强日常维护和监测;辟为旅行游览区的,应当制定旅行游览区服务治理措施。
第三章 利用与传承
第二十七条 本市正确处置惩罚经济建设、社会生长与长城掩护的关系。
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序推动具备以下条件的长城点段辟为旅行游览区:
(一)切合长城掩护总体计划和本市长城掩护计划的要求;
(二)适宜旅行游览,并能够满足游客宁静和长城文物宁静的要求;
(三)已划定并宣布掩护规模和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掩护标志、纪录档案,且有明确的掩护机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区人民政府决定将长城点段辟为旅行游览区的,应当组织开展长城生存现状、开放旅行可行性、可利用类型、旅行游览路线以及配套服务设施需求等专项评估,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明确涉及长城种种行为治理要求以及禁止事项清单。
有关区人民政府将长城辟为旅行游览区,应当凭据划定向市文物部门存案;长城点段属于全国重点文物掩护单元的,由市文物部门向国务院文物部门存案。
第二十九条 市文物部门应当建设长城旅行游览区名录并实施动态治理。
市文物部门每五年对名录内的旅行游览区是否连续切合开放条件组织评估。经评估,旅行游览区不切合开放条件的,市文物部门应当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改建议。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时组织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开放条件的,应当决定停止对外开放;市文物部门同时将其移出长城旅行游览区名录。
长城旅行游览区具体治理措施由市文物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有关区人民政府决定将长城点段辟为旅行游览区的,应当确定运营单元。运营单元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文物部门和长城掩护机构依法开展相关掩护事情;
(二)开展长城日常巡查调养;
(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须要的应急装备和人员,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四)规范引导游客宁静、文明旅行游览;
(五)设置规范的解说内容和标识系统;有条件的可提供多语种导览服务和数字化宣传解说。
旅行游览区有经营性收入的,应当优先用于长城掩护;长城点段不得改作企业资产经营。
第三十一条 有关区文物部门应当规范对非旅行游览区长城点段的治理,在其周边门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区文物部门、长城掩护机构等可以接纳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提示攀爬风险、劝阻攀爬行为。
旅游景区内有未辟为旅行游览区长城点段的,景区治理单元应当接纳措施,防止游客攀爬景区内长城。
第三十二条 市、有关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整合长城沿线文旅资源,创新景区联动机制,设计培育长城主题线路,完善旅游服务设施,促进农文旅融合生长。
第三十三条 从事考古掘客的单元应当增强对长城本体、长城防御体系、消失长城点段等方面的考古视察,开展考古结果的挖掘、整理、阐释事情。
市、有关区文物部门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对考古视察、勘探、掘客事情给予支持。
第三十四条 勉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等通过资源视察、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掘客长城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第三十五条 本市增强考古陈诉、掩护档案、历史文献及口述史料搜集整理,建设长城主题阐释展示事情体系。
市文物部门应当结合长城点段特色,组织审定解说、标识系统的内容,推广数字化展示,提升长城文化阐释展示水平。
支持长城沿线博物馆、陈列馆、乡史馆、村史馆、公共文化场站等开展长城主题展示,勉励开展相关文艺创作、非遗展演、研学教育、文创开发等文化运动。
第三十六条 勉励博物馆、社会文化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和小我私家开展长城掩护主题宣传教育运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长城掩护公益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长城掩护意识。
第三十七条 本市支持开展长城掩护修缮、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相助,勉励利用长城资源举办中外文化交流运动,促进文明交流互鉴。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