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PA视讯市促进中小企业生长条例》,依据《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治理措施》(京经信发〔2022〕37号)、《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治理措施》(京经信发〔2022〕38号)划定,现开展2022年度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接纳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版质料。申报单元须凭据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通过电脑端(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手机端(PA视讯通企服版APP),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入口: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ebj。cn/)或PA视讯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项目申报通知标题—申报入口—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入口。未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申报质料提交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周期: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度认定的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无需加入本次认定申报,我局将另行对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事情
二、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朱玉,82176937;胡嘉栩,55578435;侯守国,55578190
技术支持:呼叫中心,82176996/82176966
附件:1.《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治理措施》
2.《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治理措施》
3.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2022年)
4.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2022年)
PA视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7日
- 附件1: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治理措施(京经信发〔2022〕37号)
- 附件2: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治理措施(京经信发〔2022〕38号)
- 附件3: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2022年)
- 附件4:PA视讯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