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2〕4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规模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精神,现就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措施通告如下:
一、实施规模
工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行业名单见附件)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元),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元应缴纳部门;对职工小我私家应缴纳部门,参保单元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定时足额缴纳。
加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元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二、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行业类别和单元划型确认
申请缓缴参保单元所属行业类别通过市场监视治理部门共享数据确认;中小微企业凭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尺度划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措施(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尺度划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等划定划型尺度予以确认。
四、申请条件
参保单元申请缓缴时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1年度在京正常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三)提出缓缴申请的当月,参保单元不在市场监视治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
(四)参保单元必须允许缓缴期满实时缴费。
2022年在本市新开户的参保单元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须切合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条件。
五、治理流程
(一)切合中小微企业缓缴条件的参保单元可在划定时间内登录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afeak.com/),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参照执行单元)”。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线上提交缓缴申请。
(二)参保单元应恪守诚信,在提交缓缴申请时,须阅读允许书缓和缴协议,确认并同意后即申请乐成。
(三)参保单元须留存亏损月份的相关财政报表以备查,如核查不切合条件,将取消缓缴资格,未定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划定加收滞纳金。
六、申请时间
缓缴申请只需治理一次,无需每月申请。6月2日至6月6日可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13日至6月25日可申请从6月起享受缓缴政策;7月至12月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起可享受缓缴政策。
七、费款补缴
参保单元申请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免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3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划定加收滞纳金,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小我私家权益如实纪录。
八、权益保障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治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参保单元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申请缓缴的参保单元依法注销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九、与餐饮等五个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衔接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均延长至2022年年底,已申请缓缴的参保单元缓缴期限自动延长,无需再次申请。参保单元按五个特困行业申请缓缴的治理流程稳定。
已按五个特困行业提交缓缴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复核不切合资格的参保单元,切合本通告缓缴条件的可按本通告申请缓缴,从申请之月起享受缓缴。
附件:17个困难行业名单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PA视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