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采购〔2022〕1236号
市属各预算单元、各区财政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PA视讯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治理暂行措施》(财政部令第110号)于2022年3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事情,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事情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增补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预算单元、集中采购机构应充实理解掌握框架协议要求,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凭据差异品目分类拟定具体框架协议实施方案,凭据“无明确需求尺度不得开展框架协议采购”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二、各主管预算单元、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运动开始前,应将拟定的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等质料在“PA视讯市政府采购治理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治理”板块进行存案。财政部门进行存案确认后实施。
三、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预算单元登录PA视讯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可检察集采目录内品目框架协议专区及适用本部门、本系统的框架协议专区。凭据框架协议约定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条约。
四、各区财政部门应增强对框架协议采购方案的审核存案治理,准确掌握框架协议适用规模及划定,做好相关监视检查及质疑投诉处置惩罚事情,推进框架协议顺利实施。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