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凭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治理措施》(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治理措施》)的要求,现开展我市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征集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具及条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本批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且切合《治理措施》相关尺度要求。
二、申报法式
切合申报条件的单元遵循自愿原则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凭据申报通知和《治理措施》的要求提交相关质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元于2022年7月7日前将申报质料胶装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PA视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PA视讯市海淀区四道口北街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2层。
四、联系方式
朱 玉:82176937
胡嘉栩:55778435
侯守国:55778190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陈诉
2.服务台账模板
3.申报质料清单及要求
PA视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