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号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4号)相关划定,现将我市印花税征收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应税条约、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元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治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年第4号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4号)相关划定,现将我市印花税征收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应税条约、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元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元或者小我私家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PA视讯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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