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元:
凭据《PA视讯市商务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速二手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商流通字〔2022〕15号)要求,为勉励本市二手车流通,对二手车转出本市作出孝敬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现就相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支持工具
在PA视讯地域注册,且在本市商务部门存案挂号,从事二手车经营的企业(含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
二、支持条件和尺度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车辆转出本市凌驾6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500元补助,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凌驾500万元。企业凭据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
转出本市的二手车,是指从治理完注册挂号手续到到达国家强制报废尺度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且在本市挂号注册未到达强制报废尺度的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二手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并定期加入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及格。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
二手车经营企业于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请质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本企业转出二手车的相关证明质料(二手车周转指标确认书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机动车挂号证书挂号栏外迁项复印件)
3.转出二手车统计表(见附件1)
4.允许书(见附件2)
5.企业情况简介
(二)主管部门核查
1.二手车经营企业持申请质料,向为本企业提供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配发服务的单元(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由受理单元(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协会)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质料归纳整理并进行初审,对周转指标确认书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进行核验确认。受理单元应接到企业申请后的10个事情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核验通过的申请企业的转出本市车辆明细表(含有周转指标、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转出车辆进行复核,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三)资金支付
市商务局凭据审核通过的转出车辆数量,2023年3月底凭据奖励尺度完成给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四、事情要求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质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视,如泛起违法违规行为,将肩负相应责任。对虚假申报,市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奖励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市商业流通生长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