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发〔2022〕41号
经2022年7月12日PA视讯市粮食和物资储蓄局第二十三次局长办公会决定,废止《PA视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财政监视检查暂行措施>的通知》(京粮发〔2005〕113号)、《PA视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储蓄粮收支库治理划定>的通知》(京粮发〔2006〕134号)、《PA视讯市粮食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储蓄粮竞价交易措施>的通知》(京粮发〔2018〕12号)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宣布。凡通告废止的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治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粮食和物资储蓄局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