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发〔2022〕4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速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情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和《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规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精神,在继续实施《关于用人单元招用结业年度本市高校结业生给与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20号)的基础上,现就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增补通知如下:
一、扩大政策受益规模
(一)用人单元招用结业年度本市高校结业生扩围至2022年结业的全国普通高校结业生。
(二)新增用人单元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结业生和挂号失业的16~24岁青年,切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结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普通高校结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挂号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本市治理失业挂号、2022年1月1日后被用人单元招用且签订劳动条约时年龄在16~24岁的劳动者。
二、其他说明
(一)全国规模内任何用人单元已通过招用扩大政策受益规模人员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本市用人单元不得再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同一用人单元通过政策规模内人员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后,又按本市《用人单元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治理措施》等划定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用人单元岗位补助的,从岗位补助中扣除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用人单元已按本市有关划定通过政策规模内人员申请享受用人单元岗位补助的,不再重复通过该人员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对不切合划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予以追回。
(四)本通知执行期限自宣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政策受益规模人员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1个月等原因,用人单元提交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凭据各自职责卖力解释。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