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经建〔2022〕2347号
各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重大项目办、相关部门:
凭据我市棚户区革新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废止《关于印发〈PA视讯市棚户区革新项目贷款贴息治理措施〉的通知》(京财经二〔2016〕1638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财政局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PA视讯市财政局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PA视讯市棚户区革新项目贷款贴息治理措施》的通知
京财经建〔2022〕2347号
各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重大项目办、相关部门:
凭据我市棚户区革新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废止《关于印发〈PA视讯市棚户区革新项目贷款贴息治理措施〉的通知》(京财经二〔2016〕1638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财政局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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