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管发〔2023〕8号
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天安门地域、重点站区分局、房山燕山分队,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PA视讯市宁静生产条例》中关于宁静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情要求,我局对《都市治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措施》(简称《措施》)进行了修订,经2023年2月2日第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都市治理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措施》(京城管发〔2021〕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都市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