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金融〔2022〕2261号
PA视讯市各有关单元:
凭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卫生康健委、农业农村部《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措施》(财政部第107命令)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治理体制,提升救助笼罩度和便利度,更好保障门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正当权益,PA视讯市财政局、PA视讯银保监局、PA视讯市公安局、PA视讯市卫生康健委员会、PA视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PA视讯市财政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视治理委员会PA视讯羁系局
PA视讯市公安局
PA视讯市卫生康健委员会
PA视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
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对门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路交通宁静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治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用度、部门或者全部抢救用度的社会专项基金。
第三条 救助基金实行本市统一政策、集中治理,部门分工卖力、协同配合。
救助基金治理坚持扶危救急、果真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保障救助基金宁静高效和可连续运行。
第四条 PA视讯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为本市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卖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救助基金有关政策,依法监视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治理,凭据划定确定救助基金治理机构,考核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治理情况。
第五条 市财政局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依法确定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3年内不得变换。
保险公司或者其他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的专业机构可以作为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具体卖力救助基金运行治理。
第六条 PA视讯银保监局卖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提取救助基金的羁系事情;对保险公司缴纳救助基金情况实施监视检查。
PA视讯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卖力通知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垫付门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用度;协助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做好相关救助基金垫付用度的追偿等事情。
PA视讯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卖力协助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做好相关救助基金垫付用度的追偿事情。
PA视讯市卫生康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康健委)卖力监视医疗机构凭据门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相关指南和规范实时抢救门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以及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用度。
第七条 市财政局、PA视讯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市卫生康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救助基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提示,为门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申请使用救助基金提供便利。
第二章 救助基金筹集
第八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罗:
(一)凭据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凭据划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治理人的罚款;
(三)依法向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凭据划定部署的财政临时补助;
(六)社会捐款;
(七)其他资金。
第九条 市政府凭据财政部、国务院保险监视治理机构宣布的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救助基金的比例幅度,凭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本市具体提取比例。如中央提取比例发生变化,在接到中央部门相关通知后30天内,市财政局会同PA视讯银保监局提出本市的提取比例,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凭据上一年度救助基金财政审计陈诉,本市救助基金上一年度累计结余到达年度支出金额3倍以上时,从本年第一季度起全年暂停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如本年度暂停提取,经市财政局会同PA视讯银保监局商定,3月31日前,由PA视讯银保监局通知保险公司本年度暂停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
第十一条 治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凭据本市确定的比例,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资金,并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事情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转入救助基金专户。
第十二条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治理局应当对未按划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治理人的罚款收入单独记账治理,并在每季度结束后3个事情日内将上一季度应划拨救助基金专户的金额书面见告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事情日内,将未凭据划定投保交强险的罚款全额划拨至救助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向救助基金部署临时补助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预算治理执法规则的划定实时拨付。
第十四条 社会捐款等资金应当在收到资金10个事情日内转入救助基金专户。
第三章 救助基金使用
第一节 救助基金使用规模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门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用度、部门或者全部抢救用度:
(一)抢救用度凌驾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加入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十六条 经审核确认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用度、部门或者全部抢救用度的,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实时垫付。
第十七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开展审核时,可以向市公安局交通治理部门、医疗机构、殡葬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有关单元核实情况。有关单元应当予以配合。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与医疗机构、殡葬机构就抢救用度、丧葬用度发生争议时,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康健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整决。
第二节 抢救用度申请、审核和垫付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受害人或其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可以通过PA视讯门路救助基金微信民众号或到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提出垫付抢救用度的申请。
第十九条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门或者全部抢救用度的,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在处置惩罚门路交通事故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向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书面提出垫付通知。
第二十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垫付申请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垫付通知后,应于3个事情日内对是否属于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划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等信息进行审核。
对切合垫付要求的,由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书面通知医疗机构;若由受害人或其亲属申请的,还应书面通知受害人或其亲属。
对不切合垫付要求的,需书面见告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医疗机构;若由受害人或其亲属申请的,还应书面通知受害人或其亲属。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抢救受害人,做到因病施救,合理检查、用药;收到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出具的书面同意垫付通知后,在救助基金垫付限额内的抢救用度,不再向交通事故受害人催缴。
第二十二条 凭据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出具的书面同意垫付通知,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5个事情日内,申请人对尚未结算的抢救用度,可以到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提交相关质料。若申请人为受害人或其亲属,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提交质料包罗:
(一)《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用度申请表》;
(二)允许书;
(三)诊断证明、入院纪录、病程纪录、手术纪录;
(四)用度明细及医嘱单;
(五)受害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与受害人关系证明或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证明;
(六)如确需垫付凌驾7日抢救用度的,需提供书面说明质料;
(七)如抢救历程中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纪录;
(八)审核需提交的其他质料。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用度,特殊情况下凌驾7日的抢救用度,由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说明理由。具体用度应当凭据价钱部门划定的收费尺度核算。
第二十四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收齐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质料后,应当在3个事情日内凭据本实施细则划定、门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相关指南和规范以及划定的收费尺度,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见告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医疗机构、受害人或其亲属:
(一)抢救用度是否真实、合理;
(二)救助基金治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抢救用度原则上最高不得凌驾交强险赔偿限额。
第二十五条 对切合垫付要求的抢救用度,应当在2个事情日内将相关用度结算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收到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用度后2个事情日内将发票交付至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作为记账凭证。
第三节 丧葬用度申请、审核和垫付
第二十七条 受害人亲属、殡葬机构均可作为申请人,可以通过PA视讯门路救助基金微信民众号或到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提出垫付丧葬用度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 涉及受害人死亡的,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在处置惩罚门路交通事故后,向受害人亲属出具尸体处置惩罚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 在尸体处置惩罚完毕5个事情日内,申请人可以到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提交垫付用度相关质料。若申请人为受害人亲属,殡葬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凭据有关划定处置惩罚,由殡葬机构申请垫付丧葬用度。
第三十条 申请人提交质料包罗:
(一)《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用度申请表》;
(二)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置惩罚通知书;
(三)受害人死亡证明、火葬证明;
(四)殡葬机构出具的用度明细;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与受害人关系证明或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证明;
(六)审核需提交的其他质料。
第三十一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收齐丧葬用度垫付申请和相关质料后,应当在3个事情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丧葬用度是否真实、合理;
(二)救助基金治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切合垫付要求的,由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书面见告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殡葬机构;若由受害人亲属申请的,还应书面通知受害人亲属。
对不切合垫付要求的,需书面见告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殡葬机构;若由受害人亲属申请的,还应书面通知受害人亲属。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丧葬用度最高不得凌驾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人为的6倍。
第三十二条 对切合垫付要求的丧葬用度,应当在2个事情日内将相关用度结算划入殡葬机构账户。
第三十三条 殡葬机构在收到垫付用度后的2个事情日内,应将发票交付至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作为记账凭证。
第四章 救助基金追偿
第三十四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垫付抢救用度、丧葬用度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追回资金实时缴入救助基金专户。
有关单元、受害人或者其继续人应当协助救助基金治理机构进行追偿。
第三十五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应建设日常相同机制,对于救助基金发生垫付用度的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车辆加入保险的,应当实时将案件处置惩罚信息共享。
第三十六条 门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继续人已经从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应当实时退还救助基金救助的相应用度。
第三十七条 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用度、部门或者全部抢救用度的,门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在案件侦破10日内见告救助基金治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对应当退还而未退还救助基金垫付用度的,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退还。对经人民法院判决应退还而拒不退还的,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执法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终止,依法认定无工业可供追偿的,以人民法院生效执法文书为准。救助基金治理机构进行存案治理。
第四十条 对门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或者其受益人不明的,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可以在扣除垫付的抢救用度和丧葬用度后,代为保管死亡人员所得赔偿款,存入救助基金专户,分账治理、专款专用。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代为保管的死亡人员所得赔偿款,受益人身份确定后申请支付的,依法将代为保管的赔偿款转至受益人指定账户。
第四十一条 对于救助基金代为保管的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赔偿款,其受益人申请领取的应当向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提供以下质料之一:
(一)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受害人亲属关系证明、允许书、受益人为多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
第五章 救助基金核销
第四十二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已经履行追偿法式和职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追偿未果的,遵循账销案存权存的原则,可以提请市财政局申请核销:
(一)肇事逃逸案件凌驾3年未侦破的;
(二)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终止,依法认定无工业可供追偿的;
(三)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退还救助基金垫付用度的受害人或者其继续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依法认定无工业可供追偿或者退还的。
第四十三条 每年2月1日前,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将上年度切合核销条件的案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通事后予以核销。
第四十四条 对于已核销的逃逸未侦破案件,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定期与处置惩罚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相同案件侦破情况,实时了解案情。
第六章救助基金治理
第四十五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履行下列治理职责:
(一)接收救助基金资金;
(二)受理、审核垫付申请,并实时垫付;
(三)追偿垫付款,向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单元通报拒不履行送还义务的机动车门路交通事故责任人信息;
(四)如实定时陈诉、果真救助基金业务事项;
(五)制作、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救助基金申请使用和治理有关政策;
(六)妥善宁静保管救助基金垫付案件档案;
(七)治理救助基金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六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建设切合救助基金筹集、使用和治理要求的信息系统,建设数据信息交互机制,规范救助基金网上申请和审核流程,提高救助基金使用和治理效率。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的对接。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当设立热线电话,建设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能够实时受理、审核垫付申请。
第四十七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当果真以下信息,并实时更新:
(一)救助基金有关政策文件;
(二)救助基金治理机构的电话、地址和救助网点;
(三)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所需提供的质料清单及模板;
(四)救助基金筹集、使用、追偿和结余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五)市财政局对救助基金治理机构的考核结果;
(六)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信息。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有关部门及其事情人员对被救助人的小我私家隐私和小我私家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十八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当建设处置惩罚垫付用度争议的专家审核制度,聘请医学、执法、保险、事故处置惩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库。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情严重、抢救时间长、垫付金额较大的,应当组织专家审核。
第四十九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当建设垫付案件的档案治理制度,确保档案纪录真实、生存完整、严格借阅,并集中统一、专人治理。对于已核销案件的档案,单独建档保管,确保宁静。
第五十条 救助基金账户应当凭据国家有关银行账户治理划定开立。
救助基金实行专户治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凭据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划定使用,不得用于除银行存款以外的担保、出借、投资或者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事情日内,将上一季度的财政会计陈诉报送至市财政局;于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事情陈诉、财政会计陈诉以及追偿、核销情况等报送至市财政局,接受市财政局的年度考核、监视检查。
第五十二条 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政会计陈诉依法进行审计,应于2月15日前完成审计;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通告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治理、追偿、审计情况。
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变换或者终止时,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救助基金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 市财政局于每年3月1日前,将本市上一年度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治理、追偿以及救助基金治理机构相关情况报送至财政部和国务院保险监视治理机构。
第五十四条 市财政局凭据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年度服务数量和质量结算治理用度,列入本级预算,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五十五条 市财政局在确定救助基金治理机构时,应当书面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换救助基金治理机构、向社会公示,并依法追究有关单元和人员的责任:
(一)未凭据国家及本市出台的相关划定受理、审核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并进行垫付的;
(二)提供虚假事情陈诉、财政会计陈诉的;
(三)违反本实施细则划定使用救助基金的;
(四)违规核销的;
(五)拒绝或者故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视检查的;
(六)可能严重影响救助基金治理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执法责任
第五十六 条治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未依法从交强险保险费中提取资金并实时足额转入救助基金账户的,由PA视讯银保监局进行催缴。凌驾3个事情日仍未足额上缴的,给予警告,并予以通告。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殡葬机构发生提供虚假垫付用度质料或者拒绝、推诿、拖延救助门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情形,由市卫生康健委等相关部门凭据有关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第五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机构事情人员,在事情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受害人,是指机动车发生门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
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抢救用度,是指机动车发生门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凭据门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相关指南和规范,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接纳须要的救治措施会发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效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接纳须要的救治措施所发生的医疗用度。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丧葬用度,是指丧葬必须的遗体接运、存放、火葬、骨灰寄存和安葬费等服务用度。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在门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参照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宣布之日起施行。《PA视讯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试行措施〉的通知》(京财金融〔2011〕1542号)、《PA视讯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治理试行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金融〔2012〕2158号)、《PA视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门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政治理及会计核算暂行措施〉的通知》(京财金融〔2012〕246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