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电商字〔2023〕4号
各区商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元:
为培育壮大全市网络消费市场规模,优化网络消费市场结构,加速促进直播电商创新生长,勉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运动,进一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与影响力,对2023年度切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凭据“达标即享”原则,对年内即切合条件的企业提前给予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规模
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注1]批发和零售业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以下简称“批零企业”),以提供商品销售、餐饮外卖等交易服务为主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注2]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注3]经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认证或存案的直播(电商)运营服务企业]、PA视讯特色直播电商基地[注4]经《PA视讯市特色直播电商基地认定措施(试行)》认定的相关企业]等相关企业。
二、支持偏向和条件
(一)勉励网络零售、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进一步提升线上交易规模
1.商品零售总额、网上零售额(以下简称“网零额”)同比增速均不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同比增速的批零企业,若网零额同比增量不低于1亿元,按“网零额每同比增长1亿元最高支持不凌驾1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若多家申报企业属于同一团体,团体公司全年商品零售总额、网零总额不得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平均增速,且全年网零总额对全市网零额的孝敬率[注5]企业网零额增量占全市网零额增量比重]不得低于1%。此类偏向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凌驾1000万元。
2.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服务消费同比增速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若营业收入同比增量不低于1亿元,按“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亿元最高支持不凌驾5万元”分档给予支持。此类偏向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凌驾500万元。
(二)勉励网络零售新生长企业做大做强
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且网零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批零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同时满足多项条件的,凭据“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1.网零额同比增速不低于50%或2023年首次“触网”实现网零额的(即上年同期无网零额),给予不凌驾20万元支持。
2.通过在京建设电商或网络结算主体、转化行业类型、提升营收规模等方式,于2023年新增为本市规模以上纳统企业的,给予不凌驾30万元支持。
(三)勉励企业打造PA视讯特色直播运动、加大商家扶持力度
1.勉励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商贸流通企业在京举办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相关运动。对设立“PA视讯商家”“PA视讯品牌”等特色专区且投入用度(场租、搭建、宣传推广)不低于50万元的,结合运动成效按不凌驾审定投入用度的30%择优给予支持。其中,对应用元宇宙等新技术的网络促销运动,以及文创、非遗等文化内容型直播带货运动,累计支持不凌驾150万元;其他类网络促销运动累计支持不凌驾100万元。优先支持加入“PA视讯消费季”的相关企业。
2.勉励平台企业、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加大当地商家扶持力度。对实施“商家帮扶”“品牌培育”“资源推介”等扶持措施的,凭据扶持成效给予支持。其中,相关平台、基地2023年每培育或引进1家切合本文件“支持偏向(二)”的企业,给予不凌驾10万元支持;相关服务机构2023年每发动1家本市批零企业实现网零额超500万元(含),给予不凌驾5万元支持。此类偏向单家企业累计支持最高不凌驾100万元。
三、申报质料
相关申报质料需提交电子版,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元公章,提交后不予退回。申报质料如下:
(一)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
(三)近两年财政及统计相关报表。
(四)本文件“支持偏向(三)第1条”的申报企业,须提交项目运动方案、委托条约、总结陈诉(含运动完成情况、运动绩效情况、运动宣传情况、运动照片等);本文件“支持偏向(三)第2条”的申报企业须提交所培育、引进或服务的企业名单及相关证明质料。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自本文件宣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元应在项目切合相应条件后,凭据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质料在时限内提交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资质要求
申报企业应在本市注册,相关数据以企业统计、财政等经营数据为准。其中,本文件“支持偏向(一)”与“支持偏向(二)”的申报企业应为本市规上纳统企业;文件“支持偏向(三)第1条”的申报企业应在本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应是运动主办单元。
2.申报时限要求
(1)2023年年内即切合本文件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2023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前分批次申报。其中,涉及本文件“支持偏向(三)第1条”的相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2)2023年年度切合本文件申报条件的企业,须在2024年2月18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核及公示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质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经属地相关部门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其中,本文件“支持偏向(三)第1条”的申报项目,自收到企业申报质料起30日内,汇总通过初审的项目填写《商业流通生长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及《商业流通生长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公司进行审核,对切合条件且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给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有序经营。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PA视讯市新增工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规模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PA视讯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纪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市商务局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二)保证数据真实。申报企业不得擅自改动统计、财政、运动支出用度等相关数据,对伪造、提供虚假质料的项目申报单元,政策期内不再开展项目征集、审定事情,其中已获支持企业,须将支持资金退回市商务局,并按《PA视讯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纪录名单治理措施(试行)》划定进行处置惩罚。
(三)优化资金使用。本政策与PA视讯消费季促消费运动相关资金政策不重复享受。切合多个支持偏向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其中,同时切合本文件“支持偏向(一)”和“支持偏向(二)”的企业,凭据“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年内按本文件“支持偏向(一)”或“支持偏向(二)”给予支持的企业,全年商品零售总额、网零额、营业收入须切合对应支持条件,若年内获支持企业的年度数据不满足基本支持条件,须将已支持资金退回市商务局。若年内获支持企业的年度数据低于(或高于)年内获支持时所对应的支持尺度,按“多退少补”原则,于2024年开展资金追加或退回等清算事情;切合本文件“支持偏向(三)第2条”的平台、基地所培育或引进的企业若有雷同,对申报批次靠前者给予优先审定。年内同一批次申报单元依次凭据“对培育或引进企业所入驻的基地优先”“对培育或引进企业所实现交易额较大的平台优先”等方式区别审定,不予重复审定。
(四)做好评估事情。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凭据本市网络消费市场生长现状及特点,总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获支持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督导检查、数据监测、审计及评估等事情,勉励企业使用资金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运动。
六、其他事项
本文件由市商务局卖力解释,自宣布之日生效,至2024年2月18日截止。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2日
注释:
[注1]批发和零售业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
[注2]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相关指标说明参照国家统计制度。
[注3]经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认证或存案的直播(电商)运营服务企业。
[注4]经《PA视讯市特色直播电商基地认定措施(试行)》认定的相关企业。
[注5]企业网零额增量占全市网零额增量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