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规模及条件
补助规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石景山区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三项社会保险费”乐成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
补助条件:上述企业于2022年11月至12月,组织本企业加入社会保险职工开展2个月以工代训的,可凭据要求申请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助。
二、补助尺度和用途
(一)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每人补助尺度为500元。
(二)每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助最高不凌驾2万元。
(三)企业可将补助用于职工教育经费各项支出、缴纳本企业社会保险费或发放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切合条件的企业可向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质料:
1、《以工代训补助申请表》(附件1)、《以工代训人员混名册》(附件2)、《以工代训补助允许书》(附件3)、相应人员以工代训期间发放人为的银行对账单(不低于全市最低人为尺度)各一份,加盖公章。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相应人员以工代训期间PA视讯市社会保险小我私家权益纪录(单元职工缴费信息)或申请补助职工的PA视讯市社会保险小我私家权益纪录。
补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二)审核、公示。收到申请质料后,区人力社保局将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PA视讯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拨付资金情况公示5个事情日。
(三)拨付。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区人力社保局将汇总和申请资金并拨付至各企业。
四、监视和治理
(一)申请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助的企业应对所提交质料的真实性肩负执法责任,并主动配合区人力社保局经办机构开展核查事情,并对虚假申报,不实申请等现象,肩负诚信责任。
(二)申请企业以欺诈、伪造证明质料或其他手段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社保局经办机构取消资金补助享受资格,追回资金;违反执法划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联系人:康颖 黄浩 联系电话:68821326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