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3〕9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元:
凭据《PA视讯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要求,为加速推进我市危旧楼房改建事情,结合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对位于焦点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计划门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效要求高的重点地域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凭据PA视讯市相关划定执行。除上述地域外,在切合计划用途管控和风貌掩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革新。
二、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凭据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修建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计划进行建设或利用。
三、对于就地改建的项目,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并按如下原则控制套内增加的面积。
1.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革新,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具体可参照国标和我市《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最低尺度执行,使用面积厨房约4平方米,卫生间约3平方米。
2.对于成套住宅,应尽量在原有套内修建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原则上原修建面积大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内修建面积,原修建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厨房、卫生间面积小于我市《住宅设计规范》(DB11/1740-2020)最低尺度的,可以参照规范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到达最低尺度。
3.套内修建面积外的公共部门革新,应因地制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满足基本适用的前提下,凭据节约、高效的原则设计。
四、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增加原有居民户数,对于改建前存在多户合居情况的,经区政府认定后,改建后可以原地分户安置。
五、危旧楼房革新项目增加规模须切合修建规模管控要求。在适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还可充实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修建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增加的修建规模由区政府在全区修建规模总量中统筹平衡。增加修建规模涉及经营性用途的,应依法治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增加的保障性租赁房由区政府凭据有关政策执行,公租房由市区平台公司持有运营,共有产权住房应凭据《PA视讯市共有产权住房治理暂行措施》(京建法〔2017〕16号)有关划定,确定销售价钱和售房工具,所得收益可用于反哺项目投入。
六、增强危旧楼房改建方案会商机制。危旧楼房改建事情坚持因地制宜,凭据“一楼一策”组织实施。区政府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责任计划师组织开展摸底视察,征询居民意向,并委托专业设计单元体例计划设计方案和改建实施方案。计划设计方案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指导优化,征求责任计划师意见,并通过公示、座谈等方式充实征询居民意见。改建实施方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卖力审核。计划设计方案、改建实施方案应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办公室存案。改建项目地上修建规模增量原则上不凌驾30%,凌驾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计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定;对于受计划条件限制,难以满足全部就地上楼条件的,结合腾退置换政策组织实施。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划定与本通知纷歧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PA视讯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