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关于加速生长和规范治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PA视讯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事情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怙恃在丰台区恒久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怙恃须提供以下质料:在丰台区就业质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质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
三、审核法式
建设联合审核事情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尺度审核质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凭据本文第二条划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及格的,在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PA视讯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元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质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PA视讯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怙恃在2023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检察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收罗。
四、审核尺度
(一)无房家庭审核尺度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尺度进行确认。儿童怙恃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纪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质料审核尺度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质料。在丰台区就业质料须切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元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元公章的劳动条约或聘用条约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资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视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纪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元与务工单元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质料审核尺度
儿童及其怙恃在本细则宣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怙恃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条约挂号存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衡宇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尺度
儿童及其怙恃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质料能清晰讲明儿童与其怙恃的关系。
儿童年龄切合当年入学划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怙恃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划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尺度,部署专人依据事情法式定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事情顺利进行。
(三)儿童怙恃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元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元或小我私家提供虚假质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