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构建航天工业生态,促进商业航天工业集聚生长,现开展《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工业生长暂行措施》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工业生长暂行措施申报指南》申报质料清单。对切合本措施划定且同时切合大兴区其他支持政策划定的,凭据“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划定的除外。
二、申报支持规模
本措施支持商业航天领域相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元开展科技创新、结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工业高质量生长。
具体支持工具切合下述任意条件之一即可:
1.行业代码为航天相关领域的企业;
2.为商业航天企业提供产物条约额占企业总产值50%(含)以上的企业;
3.属地推荐的航空航天相关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三、申报方式
1.请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卖力组织辖区内切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质料的真实完整性,由属地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并汇总本区域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2.属地卖力对申报房租补助的企业,承租空间的正当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3.属地卖力对申报企业的入区协议履约情况进行审核,未签订协议的,需补签入区协议(适用于拿地企业)或允许书(适用于拿地以外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镇、街道、临空区管委会、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开区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质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5月19日17:00前将纸质版质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12室,电子版刻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PA视讯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刘白云、李淑敏;联系电话:010-89292013、010-89292030)
- 附件4:项目申报质料(企业填报).docx
- 附件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填报).docx
- 附件1:《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工业生长暂行措施》.pdf
- 附件2: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工业生长暂行措施申报指南.docx
- 附件2-1:申报第五条支持科技结果转化项目(企业填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