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园文〔2022〕11号
各处、室、中心:
《<PA视讯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工业升级和创新生长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2年6月1日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PA视讯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工业升级和创新生长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为落实《PA视讯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创新生长的若干措施(试行)》(东政发〔2022〕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适用规模
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若干措施》相应条款:东城园管委会治理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特色工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于中关村东城园企业的投融资机构,以及经东城园管委会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力或突出孝敬企业。
第二条 勉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首次认定或从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支持条件
上一年度中,在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申报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注册地自外区迁入中关村东城园四至规模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且已完成申报当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报事情。原则上应拥有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治理。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5.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证明质料;
6.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三条 支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生长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且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总额占企业年度总收入5%(含)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对年总收入10亿元(含)至50亿元(不含),且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总额占企业年度总收入4%(含)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对年总收入50亿元(含)以上的,且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总额占企业年度总收入3%(含)以上的,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二)支持条件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管委会治理。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
(三) 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年总收入和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证明质料;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四条 支持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已获得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用度支持资金补助的企业,凭据已获得市级资金补助数额1:1给予相应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凌驾20万元。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用度支持资金对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用度的支持尺度如下:
(1)企业上一年研发用度支出额在2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2)企业上一年研发用度支出额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含)的,凭据每家不凌驾10万元给予补助;
(3)企业上一年研发用度支出额高于500万元(含)的,凭据每家不凌驾20万元给予补助。
(二)支持条件
建设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年度研发用度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且上一年度已获得中关村管委会拨付的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用度支持资金。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管委会治理。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4.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用度支持资金申报质料复印件及中关村管委会拨付款项的银行票据等证明质料;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五条 科技信贷支持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已获得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数额的20%给予相应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凌驾10万元。
(二)支持条件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证书有效且归属东城园管委会)。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且获得中关村企业科技信贷支持资金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4.中关村管委会拨付款项的银行票据等证明质料;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六条 主导工业、特色工业和新兴领域重点企业奖励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文化科技工业、体育康健工业,以及数字经济等领域的企业,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增幅15%(含)以上的,给予年区级综合孝敬10%的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凌驾100万元。
(二)支持条件
原则上企业应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管委会治理。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重点支持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盘算、区块链、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融合应用生长需求,以及“信息+文化”“信息+金融”“信息+医疗”“信息+都市”等新型业态;文化科技工业重点支持培育基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互联网+文化娱乐、创意设计、科技媒体、在线教育等相关领域;体育康健工业重点支持以体育科技、体育赛事、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传媒、体育文化等为特色的体育工业、以康健科技等为特色的康健工业、体育与康健融合生长的相关领域的企业。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4.企业上一年度审计陈诉;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七条 “专精特新”企业生长支持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上一年度获得PA视讯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PA视讯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对获得PA视讯市隐形冠军称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二)支持条件
PA视讯市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PA视讯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PA视讯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应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管委会治理。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八条 创新型高生长企业培育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落实中关村东城园创新型高生长企业培育计划(培育计划另行制定),对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增幅在20%(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第七条款中已享受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条款支持)。
(二)支持条件
纳入中关村东城园创新型高生长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原则上企业应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管委会治理。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4.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增幅证明质料;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九条 新入驻园区重点企业奖励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新入驻切合东城园工业定位、具有重大影响力或突出孝敬的科技企业,凭据其对区综合孝敬,经区政府同意后一次性给予不凌驾1000万元奖励。
(二)支持条件
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迁入东城区,切合东城园工业定位、具有重大影响力或突出孝敬的科技企业。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企业上一年度审计陈诉;
4.能够体现具有重大影响力或突出孝敬的资质证明质料等;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该条款的兑现事情凭据区政府要求即时推进)
第十条 支持创新孵化集聚区、特色(工业)园区、特色楼宇运营机构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依据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治理措施及考核情况,对经认定的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工业)园区、特色楼宇的运营机构,从促进区域经济生长、培育企业成效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每个运营机构每年支持总额不凌驾30万元。
(二)支持条件
切合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治理措施划定的尺度,并通过东城园管委会年度考核评价。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孵化集聚区、特色(工业)园区、特色楼宇运营机构基本情况和上一年度创新孵化事情总结及年度租金总额的证明质料;
4.中关村东城园创新孵化聚集区年度考核表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证明质料;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十一条 支持建设国家级、市级孵化平台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为引导中关村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生长,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生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推动“公共创业,万众创新”。对上一年度新认定(存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PA视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等给予资金奖励。对认定为“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的建设运营主体给予房租补助。
1.对上一年度新认定的PA视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等,每项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上一年度新认定(存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
2.对认定为“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的建设运营主体,凭据其为入孵企业提供种种公共服务园地的实际面积,凭据2元/平方米·日的尺度给予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凌驾年度租金总额的50%,且不凌驾100万元,补助3年。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单元应切合《PA视讯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工业升级和创新生长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一条划定。
2.在上一年度已取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PA视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等认定(存案)的单元。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获得孵化器资质认定的相关证明质料复印件;
4.建设运营主体为入孵企业提供种种公共服务园地实际面积的证明质料;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十二条 培育入驻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为进一步提升中关村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知识产权掩护,增强知识产权运营运用,对入驻企业获得发现专利授权及宣布技术尺度给予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1.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部企业上一年度获得发现专利授权10件(含)至50件(不含)的奖励5万元,获得发现专利授权50件(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
2.入驻企业加入制定中关村尺度(行业尺度)、国家尺度、国际技术尺度,宣布后的下一年度,划分按每项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尺度给予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单元应切合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治理措施划定的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尺度。
2.科技企业孵化器内计入统计规模的入驻企业的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归属东城园治理。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入驻企业获得的发现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4.入驻企业已宣布的中关村(行业)、国家、国际技术尺度的复印件;
5.运营机构与入驻企业的衡宇租赁条约或入孵服务条约等相关证明质料的复印件;
6.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十三条 支持引进培育上市公司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企业经引进培育后上市,对商务楼宇、工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等运营机构给予奖励。每引进培育1家上市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支持条件
切合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治理措施划定的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尺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工业)园区、特色楼宇的运营机构所培育的上市企业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东城区。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运营机构和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统计关系证明文件;
3.上市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准首次果真刊行股票的批复或股票代码;
4.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十四条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和科技工业联盟发挥作用
(一)支持内容及额度
对与东城园管委会签订协议的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技工业联盟,其为区域经济生长做出重要孝敬,并为成员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的,一次性支持运营经费30万元,并凭据区委区政府事情要求支持运动经费。
(二)支持条件
适用于在PA视讯市东城区民政部门存案挂号且具有健全组织架构、完善财政制度,对中关村东城园工业集聚、品牌推广、行业规范等方面具有导向刊行动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工业联盟相关社会组织。
(三)申报质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项目申报书;
2.《社会团体法人挂号书》复印件、《税务挂号证》复印件、《单元会员存案表》复印件;
3.会员单元名单;
4.上一年度协会事情总结或本年度事情计划;
5.其他与申报有关的质料。
第十五条 附则
一、事情流程
(一)东城园管委会每年9月在“数字东城”网站和微信民众号宣布年度政策申报通知。原则上每年兑现一次。
(二)项目申报接纳线下申报的方式。申报单元凭据通知要求需在划定时间内向东城园管委会提交申报质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提交质料齐全的申报项目,将通过组织区相关部门联合审议、东城园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及工委会审议、东城区人民政府聚会会议审议等方式逐级审议。
(四)审核通过的支持名单在东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事情日。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凭据审议与公示结果拨付资金。
二、申报要求
(一)原则上企业或运营机构获得政策奖励和补助不得凌驾其对东城区做出的年度区级综合孝敬。相同内容已经获得东城区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上不予支持。享受本政策资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东城区其他支持政策,企业可自主从优选择。在享受东城区现有工业、人才等政策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市科委中关村配套政策。
(二)获得政策奖励和补助的企业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如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予以一票否决。
(三)获得政策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协会,要严格凭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置惩罚,专款专用。同时要接受区有关部门的监视、检查和审计,积极配合东城园管委会开展相关事情。
(四)项目申报单元对质料的真实性负有全面责任,对泛起虚假质料问题,将取消享受政策支持资格,已拨付的支持资金予以追回,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拨付支持资金时,如企业注册地迁出东城区,不再予以支持;企业获得政策资金后若注册纳税迁出东城区,则须退回所有支持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五)申报质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六)东城园治理委员会对企业项目申报质料一口受理,专人卖力。对申报类项目,简化流程、规范治理、强化监视。
受理机构:东城园管委会经济分析处 59260100--610
本实施细则由东城园管委会卖力解释。自2022年6月14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5年。凭据实际执行绩效等情况进一步研究长效性政策,执行历程中发现问题实时协调整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