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环发〔2023〕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治理机制,全面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治理,结合生态情况事情实际需求,市生态情况局对以本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具体如下:
1.《PA视讯市情况掩护局 PA视讯市公安局 PA视讯市交通局 PA视讯铁路局关于增强铁路沿线交通宁静治理的通告》(京环保控字〔2002〕200号)
2.《PA视讯市情况掩护局 PA视讯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增强全市γ探伤装置辐射宁静治理的通知》(京环发〔2007〕43号)
3.《PA视讯市情况掩护局关于开展企业事业单元情况信息果真事情的通知》(京环发〔2015〕29号)
4.《PA视讯市情况掩护局关于规范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6〕5号)
5.《PA视讯市情况掩护局关于印发〈PA视讯市情况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治理措施(试行)〉的通知》(京环发〔2016〕21号)
本通告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PA视讯市生态情况局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