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4〕11号
各区人民政府、都市副中心管委会、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情况,缩短用地要素供应周期,依据《土地治理法》《土地治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PA视讯市建设项目投资治理相关划定,结合我市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治理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与立项文件衔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片开发类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棚户区革新及情况整治、工业用地前期开发等项目)
此类项目在治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若立项文件已过有效期,但在立项文件有效期内已启动实施,开展宣布征地赔偿安置通告等相关征地通告,或签订拆迁(搬迁、腾退)协议等实质性团体土地衡宇征收事情的,项目即为一级开发阶段已开工,区政府可依据立项文件继续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同时出具认定是否实质性开展前述事情的相关文件。
二、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政府投资类项目用地
此类项目在治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若立项文件已过有效期,但已取得开端设计概算批复或部署市区两级财政性资金,区政府可依据原立项文件继续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请各区政府(管委会)凭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法式衔接,高效推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情。
本通知自宣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