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2024〕5号
各区人民政府、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元:
为落实PA视讯都市总体计划,积极推动都市更新事情,依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PA视讯市都市更新条例》等有关划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都市更新历程中对国有土地上私有衡宇实施征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在都市更新事情中,都市更新项目规模内私有衡宇物业权利人腾退协议签约比例到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与未签约私有衡宇物业权利人经申请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调整后不成,且该都市更新项目实施涉及执法、行政规则划定的公共利益确需征收私有衡宇的,都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可对未签约的私有衡宇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提交衡宇征收申请。
二、都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在提交衡宇征收申请时,需同时提交都市更新项目批准文件、计划意见及私有衡宇物业权利人腾退协议签约比例证明质料、未签约私有衡宇物业权利人调整情况证明质料等文件。
三、收到衡宇征收申请后,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PA视讯市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实施意见》等划定,审核项目是否切合衡宇征收条件,对切合衡宇征收条件的,凭据PA视讯市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和赔偿有关划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