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有新任务,新形势有新要求。2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正式宣布。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方面鲜明特点。掌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基础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门就强调“新形势下增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基础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凭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照旧《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基础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基础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规则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划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事情作出的全面划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视的要求具体化,把革新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规则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视的有关划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视制度化、规范化、法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门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泛起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基础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视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视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视存在的单薄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继续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视制度不健全、笼罩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续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监视,既要继续和发扬我们党在恒久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视制度化、规范化、法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增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和发扬了我们党在恒久实践中形成的制度划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结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视存在的单薄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部署,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监视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划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禁绝”“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尺度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划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禁绝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体现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掩护和勉励;《准则》中既提出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治理、严格监视,又明确要求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事情中特别是革新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实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缔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小我私家心情舒畅生动生动的政治局面缔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要害少数”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门强调,新形势下增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害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视单设一章。
【解读】增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要害。只有把这部门人抓好了,才气够在全党作出楷模,许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治理、严格监视,发现问题实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置惩罚。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楷模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罗宇凡 李亚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