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1月2日受权全文宣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
《准则》分三大板块、12个部门。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论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增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增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门,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划分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划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增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条例》共8章、47条,也分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第二章至第五章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门,划分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视主体的监视职责以及相应监视制度作出划定。第六章至第八章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划分就党内监视和外部监视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