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景依据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康健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情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情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PA视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
二、目标任务
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康健可连续生长
三、涉及规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我私家缴费尺度调整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20元。
(二)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尺度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18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860元,区级财政补助23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1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75元,区级财政补助103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15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845元,区级财政补助1305元。
(三)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用度,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
(四)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首诊制度。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选定的下层定点医疗机构、各区区属(由区、镇政府主办的)定点医疗机构。未经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用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凭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配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
五、其它
其它政策仍按《PA视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措施》和《PA视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措施实施细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