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加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情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情况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单薄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接纳革新的措施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情况。《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连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行项目单元编报一套质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深入推进“多规合一”,统一测绘技术尺度和规则,实现测绘结果共享互认。
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精简优化工业产物生产流通等环节治理措施,年内将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治理权限下放到省级。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革新,勉励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佣金、条码支付手续费等。
三是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情况。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进出口环节羁系证件原则上“单一窗口”一口受理。进一步淘汰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出口产物转内销,授权全国地级及以上都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挂号。
四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货运驾驶员、兽医等部门行业从业条件。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职称信息在线核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羁系,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规模,降低导航电子舆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增加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应用场景供应。
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挂号经营场所限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年内基本实现主要涉税事项网上办。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
六是完善优化营商情况长效机制。建设健全以实施效果为重点的政策评估制度。建设常态化政企相同联系机制,加速建设营商情况诉求受理和分级治理“一张网”。抓好惠企政策兑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意见》要求,各地域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革新举措。国务院办公厅要增强对深化“放管服”革新和优化营商情况事情的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和谐督促落实,确保革新措施落地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