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羁系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通信治理局联合宣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挂号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事情的通知》,明确本市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挂号为非营利性机构事情将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克日起,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运动。
依据通知,现有挂号为营利法人的线上线下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且办学规范的,可以申请挂号成为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规范主要包罗证照齐全、培训条件达标、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合规、从业人员资质合规、预收资金已纳入羁系、疫情防控事情规范等各项切合“双减”政策的规范要求。克日起,现有机构可向区教育部门申请新办学许可,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区教育部门凭据相关文件审批通事后发表新的办学许可证。
现有机构申请设立新非营利法人,需凭据有关划定提供相关质料,向区民政部门申请设立新非营利法人,区民政部门依法审批挂号。
非营利性机构挂号事情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凌驾时限仍未申请挂号非营利法人的营利性机构,将依法终止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营利性机构不得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培训的招生收费运动,教育、市场羁系、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连续增强监视检查,查处营利性机构组织义务教育学科培训,以及利用重新挂号非营利法人侵害学生和员工正当权益行为。《通知》印发前已挂号为非营利法人的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无须重新履行非营利性机构挂号手续,但应凭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划定修订章程,完善治理制度,体现非营利性质,明确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