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景依据
凭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结业生就业创业事情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按划定给予社会保险补助。
二、任务目标
进一步促进高校结业生就业。
三、涉及规模
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的小微企业。招用的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生源结业生),劳动条约起始时间距结业时间不凌驾2年且在此期间未与其他用人单元签订并履行劳动条约,不含结业年度内应届高校结业生。
四、主要内容及创新特点
1.申请条件是什么?
小微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劳动条约起始时间距结业时间不凌驾2年且其间未与其他用人单元签订并履行劳动条约;
(2)与结业生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条约(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与结业生签订二年以上的牢固期限劳动条约),且申请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条约;
(3)加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并按划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人为尺度1.2倍的人为;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单元名单。
2.补助的尺度是几多?
可按每招用1名结业生申请享受最长不凌驾1年的社会保险补助。社会保险补助以当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元最低缴费尺度予以补助。以2021年7月以后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为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基本养老保险月补助尺度5360×16%=857.6元,失业保险月补助尺度5360×0.5%=26.8元,医疗保险补助尺度5360×9%=482.4元,1年的社会保险补助尺度(857.6+26.8+482.4)×12=16401.6元。
3.资金来源是什么?
凭据本市现行用人单元社会保险补助有关划定,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社会保险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4.资金使用规模是什么?
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结业生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由用人单元自行部署。
5.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微企业已通过招用结业生申请享受本通知社会保险补助的,不得再通过该结业生申请申请享受本市制定的其他社会保险补助政策。
五、申请和审核
本通知所涉及社会保险补助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限、审核等划定,凭据本市现行用人单元社会保险补助有关划定执行。小微企业可通过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afeak.com)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六、执行尺度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政策执行期限参照现行用人单元社会保险补助有关划定。
七、事情分工
我局卖力经办审核和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卖力资金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