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困难企业肩负,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长,近日,市人社局、市生长革新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宣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通告明确,本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于2022年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延长至2023年年底缴清。参保单元可以申请在2023年年底前接纳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告再次重申了PA视讯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规模,即切合《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参保单元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措施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4号)申请条件的参保单元,主要包罗四类:一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二是工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三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四是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切合条件的参保单元可以自愿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元应缴纳部门。参保单元缓缴期间,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小我私家社保缴费部门。
加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元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
参保单元需要申请分期或逐月补缴的,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申请延长缓缴补缴期限”。参保单元应恪守诚信,同意协议后即申请乐成。
缓缴、补缴期间,参保单元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小我私家缴费义务。企业凭据政策划定缓缴、补缴期间,社保缴费查询中显示企业为正常缴费状态。已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小我私家社保用度的,职工小我私家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缓缴期间,参保单元如有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治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参保单元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申请缓缴的参保单元依法注销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工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17个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衣饰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纪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事情
广播、电视、影戏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