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执法援助事情是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退役军人正当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增强退役军人执法援助事情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退役军人执法援助服务网络;到2035年,基本形成退役军人执法援助供应模式,基本实现共享公共执法服务结果。
在增强执法援助服务保障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执法咨询窗口及执法援助联络点,勉励多方力量加入执法援助服务,做好日常接待和执法援助指引,增强执法咨询解答与见告,市、区公共执法服务中心开设退役军人服务优先的“绿色通道”,对退役军人寻求执法援助的事项优先治理等。
在完善执法援助事情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建设健全事情协作机制;对退役军人执法援助案件的受援人,公证处、司法判定机构应当依法减免相关公证、司法判定用度;各级执法援助中心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退役军人执法援助申请,合理指派案件承办人员,对执法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进行监视治理等。
在富厚执法援助服务方式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宣传普及退役军人执法知识,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运用执法途径维护正当权益;充实发挥服务场所(窗口)、联络点、公共执法服务网、执法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并为行动未便的退役军人提供便捷服务等。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退役军人执法援助事情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事情绩效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