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治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族宗教委、人行营业治理部印发《PA视讯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治理实施细则和资金治理措施》(以下简称《治理措施》),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治理措施》出台配景
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发生活需要,促进民族地域贸易生长,保障民族特需商品供应,增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治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民委、人民银行对原《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治理暂行措施》(财金〔2012〕139号)进行了修订,于2022年5月印发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治理措施》(财预〔2022〕76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民族地域贸易生长,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族宗教委、人行营业治理部对《PA视讯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治理实施细则》(京财金融〔2019〕712号)进行了修订,出台此措施。
二、《治理措施》主要内容
《治理措施》共六章二十五条,具体包罗总则,职责分工,贴息政策要求,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资金监视与绩效治理,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策适用工具。《治理措施》划定,对于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用于开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相关用度由市级财政肩负。贴息补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降低民品企业的经营成本,勉励民品企业提供越发富厚实用的优质商品,更好地满足各民族群众的生发生活需要。
(二)相关部门职责。市财政局卖力贷款贴息资金预算部署以及审核、拨付、监视及绩效治理。市民族宗教委卖力接收企业贴息申请,审核并提出贴息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向中央部门报送我市政策执行情况;预计下一年度政策实施情况。人行营业治理部卖力对接承贷金融机构民贸民品贷款情况,督促并指导辖内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民贸民品贷款利率政策。
(三)贴息比例。对民贸民品贷款按贷款本金金额的2.88%予以贴息;贷款利率低于2.88%的,以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为准。凭据我市实际,市财政可在不高于贷款本金金额2.88%的水平下合理调整贴息比例。
(四)贴息流程。一是民贸民品企业与承贷金融机构对切合条件的流动资金贷款告竣一致意向后,向市民族宗教委申请贴息审核;二是市民族宗教委审核后向企业出具书面意见,并抄送承贷金融机构;三是承贷金融机构与民贸民品企业签订流动资金贷款条约,每季度向人行营业治理部报送贴息申请;四是人行营业治理部审核后向市民族宗教委出具书面意见;五是市民族宗教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贴息建议方案;六是市财政局复核无误后拨付贴息资金至承贷金融机构。
三、下一步事情
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委、人行营业治理部凭据各自职责对政策内容做好宣传解释。凭据《治理措施》实时组织开展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的申请及审核,做好所需资金的预算部署、资金拨付和资金羁系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