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速活跃二手车市场的指导精神,勉励本市二手车流通,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生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市二手车扩大流通和经销生长业务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在PA视讯地域注册,且在本市商务部门存案挂号,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PA视讯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纪录名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条件和尺度
1.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车辆转出本市凌驾3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800元运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凌驾200万元。企业凭据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
2.对于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凌驾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凌驾500万元。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企业可以叠加申请。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1月5日。
四、申报和审核方式
1.登录PA视讯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网站提交申请质料。
2.市商务局对企业在网站上提交的申请质料进行审核。
3.凭据先报先得原则,依据网上申请时间进行排序(审核未通过则按企业重新提交时间排序),奖励资金总额以2023年预算批复此项目金额确定。
4.市商务局凭据审核通过的转出车辆数量和企业经销额度,凭据奖励尺度及奖励资金总额给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咨询电话:010-55579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