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划自然资源委于2024年3月11日印发了《PA视讯市不动产继续(受遗赠)挂号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出台的配景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划定,增强继续(受遗赠)不动产挂号治理事情,进一步提高我市不动产挂号事情规范化水平,市计划自然资源委在整合并修改既有规范和文件的基础上,落实民法典遗产治理人的新划定,重新印发了《规范》。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共分为“申请、检验、受理、审核、公示、登簿发证、其他”七个部门。
(一)明确书面允许的适用情形及允许内容
进一步明确对被继续人怙恃的死亡事实、继续人与被继续人之间的部门亲属关系质料进行书面允许的几种特殊情形。明确对于继续人中有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严重不良信用纪录的、曾虚假允许或提供虚假质料申请不动产挂号的、拒绝肩负书面允许带来的执法结果的、挂号机构发现其并未实际视察取证的,不适用书面允许。
(二)明确继续人规模及委托治理的处置惩罚方式
对加入非公证继续的继续人规模进行明确,即在法定继续中,有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的,第二顺序继续人无需加入继续检验,且无需提供相关质料。为了给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对于放弃继续权且无法加入加入检验的,允许其他当事人代为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续权声明》;对于不放弃继续权且无法加入加入检验的,允许接纳公证委托的方式指定署理人加入现场检验。
(三)细化检验事情要求
将检验事情分为“质料检验”和“现场检验”。质料检验是通过检验各继续质料之间的逻辑,开端判定被继续人死亡、继续人与被继续人亲属关系、继续人规模等是否明晰,各项质料能否相互印证,是否存在冲突或纷歧致的情形。
现场检验是在继续质料切合要求的基础上,当事人到不动产挂号机构接受询问并予以明确回覆,挂号机构就继续质料所体现的继续人与被继续人亲属关系、被继续人死亡事实、遗产治理人身份、遗嘱或遗赠协议等情况,向依法加入继续的当事人进行核实。
三、《规范》实施后的便民措施
《规范》本着谨慎严格与灵活便民相结合的原则,对部门确已穷尽手段仍难以获取的质料,明确可以申请接纳书面允许方式治理,并对适用情形和不适用情形进行明确,更有利于群众理解,淘汰群众肩负,降低挂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