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宣布。自2024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加入生育保险。
通知提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加入生育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加入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小我私家不缴费。参保缴费流程凭据其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划定治理。
加入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凭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划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罗生育医疗用度和生育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一致。
加入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凭据终止妊娠之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