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PA视讯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和经费治理措施》的政策配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升卓青项目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生长水平,强化高条理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市教委、市财政局协同起草研制了《PA视讯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治理措施》。凭据建设实际,《PA视讯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治理措施》做出了2项重要调整:
1.经费支持额度。在五年实施周期内,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由原来的每个每年1000万元调整为基础研究类150万元、创新应用类30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项目由原来的每个每年300万元调整为基础研究类50万元、创新应用类150万元。
2.经费使用权限。由原来的50%用于聘任海内外高端人才,调整为直接用度和间接用度两部门。直接用度凭据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体例预算。间接用度实行总额控制,一般凭据不凌驾项目经费中直接用度扣除设备费后的30%审定,对人文社会科学类、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类的基础研究项目,绩效支出比例可进一步提高到不凌驾60%。绩效支出部署由项目卖力人凭据实际科研需要自主确定,绩效支出一次性计入当年依托高校绩效人为总量,但不受审定的单元绩效人为总量限制,不作为审定下一年度绩效人为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
二、《PA视讯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和经费治理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治理措施》主要包罗七部门33条内容:
第一部门总则(第1-4条),明确了制定该治理措施的配景、适用规模,进一步阐释了卓青项目的目标和定位以及建设遵循的原则。
第二部门职责分工(第5-8条),明确了市教委、市财政局、依托高校在卓青项目中的职责,确立了卓青项目卖力人的权限和责任。
第三部门申报立项(第9-13条),明确了卓青项目的申建条件、实施周期、申建与论证法式等内容。
第四部门经费使用和治理(第14-22条),明确了卓青项目经费来源、额度、使用及负面清单、账户治理等内容。
第五部门监视检查与绩效治理(第23-28条),明确了卓青项目历程治理、监视考核、绩效治理等要求。
第六部门结果治理(第29-31条),明确了卓青项目的结果标注、知识产权治理等要求。
第七部门附则(第32-33条),明确了本措施解释权限和实施起始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