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社会团体的规范治理,引导社会团体建设健全以章程为焦点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据有关执法规则和政策文件,市民政局制定了《PA视讯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一、政策配景
一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以章程为焦点的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设。1998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挂号治理条例》,民政部以此为依据制定印发了《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革新社会组织治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康健有序生长的意见》,提出要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针对差异类型社会组织特点制定章程示范文本,社会组织要依照规则政策和章程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同年,民政部印发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顺应脱钩革新事情需要,民政部印发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挂号的行业协会商会),2024年进行了修订。
PA视讯市一直使用民政部1998年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同时参照《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并结合民政部相继提出的党的建设、诚信建设、廉洁文化等入章的要求,对个体条款进行了调整。2021年,市社会组织治理中心制定印发了《PA视讯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试行)》(京社管发〔2021〕8号,适用于专业性、学术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试行以来获得宽大社会团体和业务主管单元普遍认可,但文件效力较低且难以到达笼罩行业性社会团体的要求。从实践经验和现实需要出发,有须要出台切合我市特点的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历程
制定历程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严格遵行现行相关规则政策文件要求,坚持把依法治理和依章程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紧紧围绕高质量生长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究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三是坚持“一个文本、普遍适用、突出重点、管用好用”的思路,从共性特点出发,条款及内容相对牢固,总体一致、个体说明,减轻社会团体起草或修订章程的事情难度。凭据上述原则,为做好文件起草事情,深入上百家社会团体走访调研,系统分析社会团体治理事情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民政部以及上海、广东等其他省市制定的章程示范文本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本《示范文本》。
三、重点内容
《示范文本》共九章七十八条,重点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总则。明确了社会团体应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执法、规则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民俗,以及非营利属性、名称、宗旨、业务规模、运动地域、业务主管单元等内容载入章程。该部门内容划定了社会团体的法定性质、基础遵循、生长偏向、基本原则。
(二)关于会员。明确了会员的条件、入会的法式、会员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以及会员受处分的情形、自动丧失会员资格的情形等内容。社会团体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社会团体。每个单元会员选派一名代表,代表本单元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会员退会、被除名或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社会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三)关于组织机构。明确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任期、人数要求,以及上述组织机构聚会会议的聚会会议频次、主持人、表决方式、委托出席等内容,理事、常务理事、卖力人、监事人数;理事应当具备的条件、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职责等内容。党组织卖力人和监事会成员加入或列席理事会聚会会议、常务理事会聚会会议。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政纳入本社会团体法定账户统一治理,全部收支纳入本社会团体财政统一核算。该部门划定了社会团体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视机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等的运行机制,是保证社会团体依法依章程运行的基本制度规范。
(四)关于内部治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社会团体应建设内部治理制度,发生内部矛盾时,应优先通过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党组织等民主协商解决。不得以会长办公会等取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聚会会议决议。
(五)关于资产治理和使用。明确了社会团体的收入来源、收入使用规模、重大资产配置处置决策法式及责任、财政审计、会计制度,以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社会团体卖力人、法定代表人在资产治理中的责任等内容。
(六)关于信息果真与信用允许。社会团体应建设信息果真、新闻讲话人、年度检查或陈诉、信用允许等制度,履行信息果真义务,实时向会员及社会果真有关信息和信用允许,主动接受社会监视。
(七)关于党建事情。明确社会团体党组织发挥政治焦点作用,引导和监视本社会团体依法执业、诚信从业;要凭据划定建设党组织,推荐适合人选担任党组织卖力人,开展运动充实听取党组织意见建议,为党组织开展运动提供须要条件。
(八)关于终止法式及终止后的工业处置惩罚。明确了社会团体的终止流程、清算义务、剩余工业处置等内容。社会团体终止后的剩余工业需用于生长与本社会团体宗旨相关的非营利事业,或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九)章程的解释权属社会团体理事会,章程自挂号治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