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视讯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措施》已经1996年4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聚会会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PA视讯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
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措施
第一条 为增强本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保障事业单元的正当权益,凭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划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事业单元是指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的,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具体服务的实体机构。
第三条 凡本市所属的事业单元,必须凭据本措施的划定治理事业单元挂号。
依法应当治理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挂号的单元,不予治理事业单元挂号;已经挂号的,应当予以取消。
执法、规则和规章对治理事业单元挂号另有划定的,凭据有关划定治理。
第四条 市和区、县机构体例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挂号机关)是本市事业单元挂号治理事情的主管机关,卖力事业单元挂号治理事情。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凭据各自的职责,协助挂号机关做好事业单元的挂号治理事情。
第五条 申请事业单元挂号的单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建设的事业单元;
(二)有规范的名称;
(三)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职责规模;
(五)有相应的人员、工业和经费。
第六条 事业单元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挂号机关治理挂号。依法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事业单元,治理挂号时应当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第七条 挂号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划定的法人条件的,发给《PA视讯市事业单元法人证书》;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发给《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证》。
凡未依法治理事业单元挂号的单元,不得以事业单元的名义开展运动。
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元应当依法独立肩负执法责任;未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元,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肩负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PA视讯市事业单元法人证书》和《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证》由市机构体例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禁止伪造、出租、转借《PA视讯市事业单元法人证书》和《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证》。
第九条 事业单元挂号事项变换的,应当在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原挂号机关治理变换挂号。
事业单元法人应当在挂号机关划定的时间内到原挂号机关治理年度检验。
第十条 事业单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挂号机关治理注销挂号,并交回其《PA视讯市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或者《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证》和印章:
(一)因终止运动而申请注销的;
(二)被挂号机关依法责令解散的;
(三)被行业主管部门吊销从业资格的。
第十一条 经挂号机关批准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元和被依法注销或者变换的事业单元,由挂号机关予以通告。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挂号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责令解散,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
(一)未依法治理挂号手续的;
(二)不按划定治理变换、注销挂号和年度检验的;
(三)伪造、出租、转借《PA视讯市事业单元法人证书》和《PA视讯市事业单元挂号证》的;
(四)违反设立宗旨或者社会公益目的从事其他运动的。
对有严重危害公共宁静、公共利益行为的,由挂号机关责令解散,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吊销其从业资格;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事业单元治理挂号应当交纳挂号用度。具体收费项目和尺度,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制定。
第十四条 本措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机构体例委员会办公室卖力解释。市机构体例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凭据本措施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本措施实施前设立的事业单元,应当在本措施实施后三个月内重新治理挂号手续。
(在《PA视讯日报》、《PA视讯法制报》上刊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