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残发〔2012〕48号
各区县残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稳定和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工生活水平,凭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命令)和《关于印发PA视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治理使用暂行措施的通知》(京财社〔2007〕252号)等划定,市残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制定了《PA视讯市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元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A视讯市残疾人联合会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民政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PA视讯市国家税务局
PA视讯市地方税务局
2012年9月12日
PA视讯市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元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 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工生活水平,凭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命令)和《关于印发PA视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治理使用暂行措施的通知》(京财社〔2007〕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元(以下简称集中就业单元,包罗福利企业、盲人推拿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元),同时切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资格审核、申请审批后,均可按本意见执行: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条约,而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元实际在岗事情;
(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占单元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而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三)按划定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本市最低人为尺度的人为;
(五)具备安置残疾人职工上岗事情的基本设施。
第三条 福利企业资格审核由市、区(县)民政部门卖力。盲人推拿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元资格审核由市、区(县)残联卖力。用人单元申请资格审核时,应当向市、区(县)残联提交下列质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退却回):
(一)用人单元资格审核申请书;
(二)用人单元营业执照、税务挂号证副本;
(三)用人单元与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条约;
(四)用人单元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质料;
(五)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六)用人单元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人为的凭证;
(七)社保部门出具的用人单元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纪录;
(八)残疾人职工岗位说明书;
(九)用人单元无障碍设施说明。
第四条 本措施所称残疾人职工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与集中就业单元建设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一年(含)以上的劳动条约,从事全日制事情,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职工。
第五条 社会保险补助
集中就业单元按划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凭据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用度总额的50%给予补助。
第六条 残疾人职工职业培训补助
集中就业单元残疾人职工在市残联与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加入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凭据《PA视讯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助暂行措施》(京残发〔2009〕100号)文件享受残疾人职工职业培训补助。
第七条 安置精神残疾人职工就业岗位补助
集中就业单元自愿安置稳定期精神残疾人职工的,可凭据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尺度给予该用人单元精神残疾人职工就业岗位补助。
第八条 建设残疾人职工之家补助
为富厚残疾人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对有条件并自愿建设“残疾人职工之家”的集中就业单元,按购置设备实际支出资金的50%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凌驾10万元。
第九条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集中就业单元部署残疾人职工就业人数占企业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5%(不含)以上且多于10人的,可按超出人数凭据每人每年3000元的尺度给予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第十条 因招用残疾人员已享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勉励用人单元招用挂号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补助政策的用人单元,不再重复享受本意见第五条、第七条。
本意见第七条与《PA视讯市用人单元部署残疾人就业岗位补助和超比例奖励措施》(京残发〔2012〕44号)有关部署残疾人就业岗位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第十一条 申请治理法式
(一)福利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市、区(县)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补助申请(申请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与凭据有关划定申请用人单元部署残疾人就业岗位补助同时进行),市、区(县)民政部门对福利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审核质料交市、区(县)残联复核。
市残联完成对市管福利企业申请的复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拨付市管福利企业;区(县)残联完成对本辖区福利企业申请的复核后,向区(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资金拨付方式由区(县)财政、民政和残联配合协商确定。
(二)盲人推拿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元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区(县)残联提交上一年度补助申请(申请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与凭据有关划定申请用人单元部署残疾人就业岗位补助同时进行),区(县)残联对本辖区单元资格及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后,向区(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资金拨付方式由区(县)财政、残联配合协商确定。西站地域、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用人单元参照以上法式向市残联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资金保障
本措施所需补助资金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治理,由市、区(县)残联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配条约级财政部门按划定体例年度预算。本措施所需补助资金由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西站地域和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单元、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所需补助资金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为保障与市级原有补助机制的衔接,2012年申请的2011年度安置精神残疾人职工就业岗位补助资金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列支。
第十三条 本意见执行期限为三年,其中残疾人职工职业培训补助凭据相关划定执行。
第十四条 检查与监视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增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治理和监视,市残联、市民政部门要增强对区(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对集中就业单元补助及奖励申请和审核事情等进行检查指导。存在违法行为的凭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执法规则的划定进行处置惩罚和处罚。对集中就业单元弄虚作假、骗取补助或奖励的,由民政部门和残联卖力追回。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附则
(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 本意见由市残联卖力解释。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