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就发〔202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术防失业事情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精神,充实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效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发放技术提升补助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拓宽技术提升补助受益规模。将《PA视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关于加入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术提升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以下简称“169号文件”)划定的人员规模扩大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放宽技术提升补助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加入失业保险1年以上。
三、明确技术提升补助申请次数。每人每年享受补助次数最多不凌驾三次。
四、流通技术提升补助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渠道(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PA视讯人社”微信民众号、“PA视讯人社”APP)申请技术提升补助。通过互联网申请有困难的,可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技术提升补助。
五、技术提升补助尺度、审核法式凭据169号文件执行。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PA视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PA视讯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