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监发〔2023〕98号
各区市场羁系局、生长革新委、停车治理部门、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PA视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经济生长局、都市运行局、开发建设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羁系分局、生长革新委、住房和都市建设委、都市治理和交通委:
现将《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划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A视讯市市场监视治理局
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PA视讯市交通委员会
PA视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划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治理单元的价钱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促进市场公正竞争和康健生长,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法》《价钱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划定》《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PA视讯市物业治理条例》《PA视讯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治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钱欺诈划定》(市场监视治理总局令第56号)等有关执法、规则和规章,制定本划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为不特定工具提供停车服务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含驻车换乘停车场)、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其经营治理单元的明码标价行为严格适用本划定。
其他依法设立的收费停车场,包罗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元等为特定工具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非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凭据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
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停车自治组织对居住小区内停车实行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停车场,可以参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
执法、规则、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划定的,适用其划定。
第三条 本划定所称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是指凭据《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划定,由依法治理市场主体挂号的经营单元,在区停车治理部门治理存案后开展经营的停车场。
本划定所称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是指凭据《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划定,实行电子收费、停车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治理的门路停车设施。
第四条 本市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单元应当在相关场所收支口、收费所在等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
第五条 各区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的治理单元应当在停车场起止所在的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等方式明码标价。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所在距离较长的,应当按一定间距重复设置明码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所在中间包罗两条及以上自然路段的,可结合实际在每个自然路段起止所在或者醒目位置,重复设置明码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
第六条 提倡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元、各区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治理单元在做好现场标价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手机小法式、微信民众号或者移动端APP等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实保障停车人的知情权。
第七条 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内容应包罗服务项目、收费尺度(包罗计价单元、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元不收取用度、悬挂应抢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划定免费等内容)、服务单元监视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经营单元名称、停车场规模(位置)、编号、经营车位总数等。
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可以参照附件1样式自行制作明码标价牌,明码标价牌编号为PA视讯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存案证的存案号。
第八条 各区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罗收费时段、收费尺度(包罗计价单元、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元不收取用度、悬挂应抢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划定免费等内容)、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元监视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收费单元名称、停车场规模(位置)、编号(按《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划定执行)、车位总数等。
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治理单元可以参照附件2样式自行制作明码标价牌。
第九条 同时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在网络页面标明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钱或者计价要领等有关内容,应当与现场标明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十条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收费尺度变换时应当实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用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用度。
第十一条 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治理单元如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划定,或者有价钱欺诈等价钱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视治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钱法》《价钱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划定》《PA视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PA视讯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治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钱欺诈划定》等执法、规则、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市、区两级生长革新部门、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凭据各自职责,卖力机动车停车监视治理相关事情。
第十二条 本划定自印发之日起九十日后施行。以往有关划定与本划定纷歧致的,以本划定为准。《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6号)、《PA视讯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门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