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金融〔2023〕454号
各有关单元:
为增强PA视讯市小额贷款公司监视治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康健生长,防范风险,凭据《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条例》《关于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监视治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划定,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局制定了《PA视讯市小额贷款公司监视治理措施》,现予以宣布。
特此通知。
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PA视讯市小额贷款公司监视治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PA视讯市小额贷款公司监视治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康健生长,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凭据《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条例》《PA视讯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措施》等相关执法规则及羁系划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监视治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等运动,适用本措施。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监视治理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本措施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不吸收民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羁系局)卖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经营运动的监视治理、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卖力金融事情的部门(以下简称区金融事情部门)肩负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视治理和风险防范处置的具体事情。
第二章 设立、变换和终止
第五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市金融羁系局批准,名称中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
未经市金融羁系局批准,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规模中使用“小额贷款”等显示小额贷款业务运动特征的字样。国家另有划定的除外。
第六条 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划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切合条件的股东。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单一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比例不凌驾全部股份80%;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钱币资本;
(三)有切合国家划定任职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治理制度;
(五)有切合业务开展要求的营业场所;
(六)切合执法、行政规则和国家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挂号注册并存续;
(二)财政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凌驾其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
(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和严重不良信用纪录;
(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治理方式。
第八条 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纳税纪录与收入或工业情况相匹配;
(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和严重不良信用纪录。
第九条 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小额贷款业务相关的执法规则,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治理能力。
第十条 在本市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及《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条例》所列审批事项,申请人应当向市金融羁系局提交申请质料,所提交申请质料应当切合《PA视讯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措施》划定。
申请质料由市金融羁系局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其中,批准设立决定作出前应进行现场核实。决定批准的,出具行政许可审批文件;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下列事项,应当经市金融羁系局审批:
(一)合并、分立;
(二)变换注册资本;
(三)变换业务规模;
(四)变换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换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
第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下列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换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换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金融羁系局存案:
(一)变换名称;
(二)变换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三)变换持股5%以下(不含5%)的股东;
(四)市金融羁系局划定的其他存案事项。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变换后的相关事项应当切合本措施划定。
第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再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应当凭据要求向市金融羁系局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名称中不再使用“小额贷款”字样、相应变换经营规模,并提交资产状况证明、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等相关质料。
小额贷款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建设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对未到期债务及相关责任承接等作出明确部署。清算结束后,应当凭据要求向区金融事情部门、市金融羁系局提交清算陈诉等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解散、不再从事相关金融运动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市金融羁系局应当注销其行政许可审批文件,通报市场监视治理部门并予以通告。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放贷业务。
经营治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羁系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市金融羁系局批准,可以依法开展刊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刊行资产证券化产物、股东借款等业务。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经营规模从事金融业务运动;
(二)吸收或者变相吸收民众存款;
(三)出借、出租金融运动的经营资质或者其他审批文件;
(四)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种种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
(五)刊行或者署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治理产物;
(六)执法规则、中央金融治理部门和市金融羁系局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
(一)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
(二)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
(三)执法规则、中央金融治理部门和市金融羁系局禁止的其他用途。
第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违反借款人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接纳欺诈、胁迫、诱导等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形式融入资金,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凌驾其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倍;也可以通过刊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物等尺度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凌驾其上一年度末经审计认定的净资产的4倍。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国家划定规模内,凭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治理费、保证金等用度,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凭据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并盘算利率。
第二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疏散的原则,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凌驾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认定的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凌驾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认定的净资产的15%。
第二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自主选择等权益,充实履行提示见告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债务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见告借款人应当送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未到期送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而且凭据条约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当切合执法规则、国家宏观调控和工业政策。
第二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设健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反洗钱等治理制度和规范,增强公司治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凭据稳健经营原则制定切合本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制度,应当包罗以下内容:
统一授信制度。包罗统一授信规模;统一授信基本要素;单个借款人最高授信额度等。
尽职视察制度。包罗尽职视察方式;尽职视察内容;尽职视察陈诉要求等。
贷款“三查”和审贷疏散制度。包罗贷前视察、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内容、法式、卖力部门或岗位;确保贷前视察和贷时审查的卖力部门或岗位有独立性的制度部署。
风险缓释制度。包罗风险缓释的具体内容、保证人的送还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尺度;风险缓释的评估和审查尺度等。
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包罗贷款风险分类的尺度、评估法式和操作要点。贷款风险分类至少应当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
第二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资金治理,对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入资金)实施专户治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方可放贷。
第二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建设健全财政治理制度,真实纪录和反映经营结果和财政状况,凭据企业会计准则,体例规范的会计报表。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重大投资事项,应当自重大投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金融事情部门、市金融羁系局陈诉。
第二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要求向市金融羁系局及所在地的区金融事情部门定期报送经营情况陈诉、财政陈诉、审计陈诉、羁系报表等文件资料和其他质料。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保证上报数据、质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客户信息,未经授权或者同意,不得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
第三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凭据执法规则和市金融羁系局要求,规范债务催收法式和方式。
第三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明确金融风险的种类、级别、处置机构及人员、处置法式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市金融羁系局、区金融事情部门应当予以指导。
小额贷款公司在发生重大待决诉讼或者仲裁、接受刑事视察、重大负面舆情以及群体性事件等风险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实时接纳应对处置措施,并在事件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区金融事情部门、市金融羁系局陈诉。
第四章 监视治理
第三十二条 市金融羁系局应当遵循严格准入、审慎、协同、防控风险的原则,增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视治理,依法果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第三十三条 市金融羁系局应当凭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模、经营规模、治理水平、合规情况、内控机制和风险状况等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羁系,并凭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监视检查的方式、频次、规模和需要接纳的羁系措施。
第三十四条 市金融羁系局、区金融事情部门应当建设健全监视治理事情制度,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视检查,可以接纳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羁系、羁系谈话等方式。
第三十五条 市金融羁系局、区金融事情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检查。区金融事情部门应当于检查完成后实时向市金融羁系局报送检查陈诉等质料。
第三十六条 市金融羁系局、区金融事情部门应当增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现场羁系,不停完善信息化羁系手段,运用科技信息技术监测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及风险情况。
第三十七条 市金融羁系局、区金融事情部门可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羁系谈话。相关人员应当凭据要求接受羁系谈话,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并如实回覆羁系谈话事项。
第三十八条 市金融羁系局、区金融事情部门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接纳风险提示、责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陈诉;区金融事情部门应对小额贷款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向市金融羁系局陈诉。
第五章 行业自律
第三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经营运动中应当增强自律意识,增强自查,对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时纠正。
第四十条 本市小额贷款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执法、规则和章程的划定开展下列事情:
(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促进会员依法合规经营;
(二)配合市金融羁系局开展数据统计、投诉处置惩罚等事情,协助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三)组织会员间交流,开展行业培训;
(四)维护会员正当权益,反映行业建议和诉求;
(五)执法规则划定的其他事情。
PA视讯市小额贷款业协会是本市小额贷款行业自律组织,勉励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小额贷款行业自律组织。
第六章 执法责任
第四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措施相关划定的,凭据《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条例》及国家相关划定予以处置惩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措施由市金融羁系局卖力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措施未作划定的,依照《PA视讯市地方金融监视治理条例》等相关执法规则和羁系划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措施自2023年11月16日起施行。

